2007年5月19日,由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施工的定州市清风南街路网工程A、B段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机具伤害事故,死亡1人。该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是定州市南城区办事处,监理单位是河北三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建设厅对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冀建)罚字(2007)第(23)号,暂扣期限:2007年6月29日-2007年7月29日。同时,责令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进行整改,并在此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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