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日16时,由廊坊市长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西外环污水提升泵站附属管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死亡3人。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廊坊市东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廊坊市置恒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建设厅对廊坊市长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冀建)罚字(2006)第(48)号,暂扣期限:2007年2月1日-2007年3月17日。同时,责令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进行整改,并在此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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