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及承办单位:
1、项目名称:唐山市滦县县城“东水西引"工程
2、项目承办单位:滦县自来水公司
3、法定代表人:柏永利
4、项目建设性质:
以降低能耗、漏耗和药耗为重点,对新建工程采用优质管材,先进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运行自动监控和管理的手段,使本工程达到国内较先进水平。
5、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日供水规模为8万吨/日
6、项目建设内容:在滦县老城滦河西岸征地40亩建水源地,在新城葛坎村东北征地100亩建新水厂。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
(1)供水工艺流程
供水工艺流程为滦河西岸水源地采集的地下水,经汇流后至一根DN1000取水管道送加压泵站的蓄水池中,通过输水管道送至新城新建水厂,加氯消毒后经清水池配水泵送到配水管网的各用水单位。
(2)水源井水源井共设14眼,分成7组,每组2眼,井深250~280m,单井涌水量为250m3/h,每组井间距1000m,每组设置一座深井泵房,供值班人员休息及存放杂物用。
(3)蓄水池
新建两座5000m3/h蓄水池。
(4)加压泵站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双吸式离心泵sh=350m3/h,选用14台(备用4台)。
(5)输水管道
自加压泵站距新城自来水厂约10km,输水管道采用预应力钢筒砼材,管径为DN600mm。
(6)清水池
修建4座容量为3000m3的地下式清水池,以调蓄高峰用水量,为便于水量调节及减少占地,四座清水池采用贴建方式修筑,清水池有效水深为4m。
(7)送水泵选型
送水压力为0.45Mpa时变化系数取为K=1.5,则最大日最大时供水量为3500m3/h,泵房内设置15座水泵,即选用卧式离心300S58B型的水泵。
(8)加氯设备
采用3台V10型自动真空加氯机,其中一台备用。加氯间与氯库合建,存氯量按6瓶考虑。
2、建筑标准:
(1)总体设计
水厂占地面积66700平方米,厂区内设有清水池、加氯间、泵房、仓库、机修间、综合办公楼等建筑物。
(2)单体设计
1)送水泵房:采用半地下式单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其中包括泵房、控制室、值班室等用房。
2)加氯间:采用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包括漏氯吸收间、氧瓶间、加氯间和值班室等用房。
3)仓库:
单层砖混结构,用于存放小型设备及劳保用品。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4)清水池和蓄水池:采用现浇钢
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抗渗标号为Sb。
(3)供电与控制
1)供电电源项目供电可由坨子头变电站引架10KV双回路电源6公里至水厂。水源井供电由秦庄变电站引架10KV双回路电源7公里。总装机容量3150kw,以取得供电部门承诺。
2)水源地深井泵房
水源地深井共14眼,分7组,每组两眼,配套电机为70kw/眼,每组设一个泵房,共计7个泵房。每个泵房选用200KVA变压器一台,采用室外柱上安装方式给泵房供电,控制柜为现场启动控制方式。加压泵站14台(备用4台),配套电机75kw/眼,共计1050kw,故选用两台630KVA变压器。
3)厂区泵房配电设计
选用12台送水泵(每台功率70KW),功率为840KW,采用变频恒压控制方式。九台运行,三台备用。考虑厂区其它用电,变压器选择1000KVA容量等级的1台。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一)固定资产投资
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为8474.3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275.95万元,设备购置费1143.70万元,安装工程费2144.47万元,工程其它费用2140.74万元,工程预备费769.49万元。详见附表1。
(二)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8594.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474.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万元。(三)利用外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8594.3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4383.12万元,拟利用外资4211.23万元。
(四)出资方式及比例
滦县自来水公司以原有经合法评估机构评估的资产进行投资,出资额为4383.12万元,占总投资的51%;希望外资以现金或设备投资,出资额为4211.23万元,占总投资的49%。
四、市场分析:
据预测,目前自来水的供水能力仅能维持到2005年,到2006年自来水供水系统中平均日需水量将达到4.7万立方米/日,缺水严重。
(一)需水量预测
1、规划用水人口
滦县城区现状用水人口为5.5万人,根据滦县城区规划,城区总人口的增长到2005年控制在6.5万人,2015年控制在10.8万人。
2、城区综合用水标准
据2000年用水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滦县城区自来水公司平均日供水量为1.1万立方米。参照实际情况,滦县城区配水管网的漏失率为5%左右,实际2000年城区的用水量为1.16万立方米/日,折合成城市综合用水定额为232l/人·d。
3、规划年限用水量
滦县城区预测的各规划年份用水量见下表。
2000年—2015年滦县城区需水量预测
年份 平均需水量(万m3/d) 日变化系数 最高日需水量(万m3/d)
2000 1.16 1.15 1.33
2001 1.18 1.15 1.36
2002 1.20 1.15 1.38
2003 1.90 1.15 2.18
2004 2.80 1.15 3.20
2005 4.50 1.15 5.17
2006 4.70 1.15 5.40
2007 4.90 1.15 5.63
2008 5.10 1.15 5.86
2009 5.80 1.15 6.67
2010 6.10 1.15 7.01
2015 6.93 1.15 7.96
(二)水源分析根据滦县城区现状分析,城区附近地下水无增加开采的潜力。而流经滦县县城的地表水,由于迳流量小,年际丰枯变化大,加之上游农业的截用及沿途工业等排水的污染,也不能作为城市供水的可靠水源。因此,滦县城区的供水水源只能依靠长距离引水来解决。
五、效益分析:
(一)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项目计算期拟定为15年,第三年开始营业收入。
(二)成本构成
1、原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
项目成本中所发生的原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为水资源费、药剂费及耗电等各项费用。
2、工资及福利费
该项费用按职工总数乘以年工资额及福利费指标,工资额乘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基金指标,两项合并计算构成。福利费按工资的14%估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基金等共按工资额36.5%估列,计算期内不变。
3、折旧费及摊销费
折旧与摊销采用平均年限法,房屋建筑折旧年限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2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8年,残值率按国家规定预留5%;无形资产摊销按10年,递延资产摊销按5年计算。
4、修理费
该项费用估算方法按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估列,本项目按5%计列。
5、其它管理费
其它管理费为企业日常管理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等项,按项目劳动人员人均3000元/年人计列。
6、财务费用
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以财务费用的形式计入总成本费用。
(三)销售收入及税金计算
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第1年~第4年按产能的85%计算,第5年开始即达到100%,销售过程中的损耗为10%(均为不含税价)。
1、销售税金及附加
项目缴纳增值税,其税率为17%,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额的3%计列。
2、利润估算及分配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现行财税制度,项目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税后利润=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税后利润-盈余公积及公益金
盈余公积及公益金提取比例分配为税后利润的10%、5%。
(四)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1、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及成本费用率
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是计算期年均利润总额或年均利税总额与项目总资金之比。
投资利润率=951.86÷8874.35×100%=10.73%。
投资利税率=1429.73÷8874.35×100%=16.11%。
成本费用利润率是反映企业成本费用与利润关系的指标,它是企业利润总额与总成本费用之比。
2、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是反映项目在计算期内投资赢利能力的动态评价指标,它是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等于零的折现率。
经对全部投资的现金流量进行分析计算,得出该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19%,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3、投资回收期(Pt)
投资回收期是以项目税后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
经计算,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9.56年(含建设期),项目能较快收回投资。
六、企业现状:
滦县自来水公司是国有事业单位,成立于1984年,以采集地下水实施二次供水的方式供水,担负着县城城区412个单位、13750户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厂区及厂房内部卫生环境整洁,2002年获省“园林式单位”、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2004年7月1日我公司委托唐山永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资产所涉及的存货、房屋构筑物、自来水管道、机器运输设备和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评估资产总计5009.96万元。
滦县自来水公司现有水厂两座,新城水厂占地32亩,设计日供水能力0.8万吨,老城水厂占地6.29亩,日供水能力为0.3万吨,共有水源井10座,水源井至泵房输水管道2.57千米,配水管网总长度140.6km,有800吨清水池2座。水费收缴采取抄表收费,先用后收的办法。2002年售水量为180万吨,水费收入220万元;2003年售水量为193万吨,水费收入234万元;2004年售水量为212万吨,水费收入278万元。公司并承揽供水安装工程,安装收入每年大约100万元。由于水价属于国家宏观调控,近几年公司经营均处于保本微利状态。
七、合作方式:合资经营。
八、联络方式:
联系人:柏永利 职务:经理
单位名称:滦县自来水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滦县滦新街39号
电 话:+86—315—7122663 +86—315—7122845
传 真:+86—315—712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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