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厅经过对执法依据的全面梳理,已于2006年1月4日,在本网站公告了《河北省建设厅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情况一览表》。在随后的执法职权梳理分解工作中,我厅根据省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编办对部分直属单位新批的职责和国家、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原公布的《一览表》进行了补充和相应调整,作为我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及执法机构的第二版,现予公告。欢迎社会监督。
附:河北省建设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及执法机构一览表
河北省建设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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