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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省照明技能大赛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  2008-08-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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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城市绿色照明三年行动计划》,努力构建健康安全、节能高效的城市照明环境,促进全省城市照明事业的发展,更好更快地培养照明行业高技能人才,定于2008年10月中下旬举办河北省照明技能大赛。大赛由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主办,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

    主 任:朱正举  河北省建设厅厅长

    副主任:边春友  河北省建设厅巡视员

        张铁栓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袁  刚  河北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牛彦平  河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李士录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处长 邸彦芳  河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王皓旭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郭林书  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会长

    刘秋祺  河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组织委员会下设:

    (一)仲裁组

    主  任:边春友(兼) 河北省建设厅巡视员                   

    成 员:牛彦平  河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李士录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处长        李建明  河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副部长

    主要负责处理大赛进程中产生的纠纷。

    (二)技术指导组

    主 任:夏洪普  河北省建设厅总经济师

    副主任:赵忠民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王春生  河北省职工技术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王  哲  河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主任科员

            杨玉华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主要负责大赛技术文件的编制,处理有关技术问题,组织裁判委员会。

    (三)秘书处

    主 任:刘秋祺(兼) 河北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副主任:张成军 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智慧 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秘书长

        张 燕 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监事会主席

    主要负责赛场策划、大赛保障和宣传等工作。

    二、大赛项目及要求

    (一)知识竞赛

    1、每个城市选派3人组成1个代表队(分别为1、2、3号队员),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地区从事照明工作的人员。

    2、预赛采取闭卷书面答题的方式。以代表队为单位(3人得分总和),取前6个代表队进入决赛。决赛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

    (二)单项技能比赛

    1、共设维修电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内线安装工、汽车(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四个项目。各项目比赛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技能操作考试。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命题标准均以四个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比赛范围参见大赛技术文件。

    2、每个城市每个项目可选拔3人参加比赛,每人只能参加1项比赛,参赛选手须为城市照明管理单位一线正式职工。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知识竞赛按决赛现场最终得分取第一名1个代表队,第二名2个代表队,第三名3个代表队,由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向获奖代表队及个人颁发证书。

    (二)单项技能比赛每个项目取前十名,由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向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三)获得单项技能比赛前三名者,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得维修电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和内线安装工比赛第一名的选手,晋升为高级技师。获得第二、三名的选手,有技师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有高级工资格的,可晋升为技师;不具备高级工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工。获得汽车(高空作业车)驾驶员比赛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为技师;获得第二、三名的选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技师;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工。

    对获得单项技能比赛第4至10名的选手,理论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者,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晋升为高级工(高级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

    (四)获得单项技能比赛第一名的选手,符合条件者由河北省总工会同时授予河北省五一奖章和该项目河北省技术状元;第二、三名由河北省总工会授予该项目河北省技术标兵。

    (五)团体奖根据知识竞赛和单项技能比赛成绩,按照权重累计分数产生,取前三名各1个代表队。

    (六)大赛还设有优秀组织奖,奖励优秀组织单位。

    (七)所有奖项不设并列。

    四、其他事宜

    (一)每个城市需确定一名领队,并于9月5日前将领队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建设厅城建处。

    (二)大赛技术文件见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站内提示”栏目。大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对于有作弊行为的参赛代表(选手),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

    (四)本次大赛拟由河北电视台录播,请各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确保大赛成功,以此展现河北照明人的风采。
 
    联系人:刘秋祺 0311-87907302 13703119966

    王 哲0311-87904132 87805210(传真)13931128617

    李智慧0311-85116312(兼传真)13930163333

    附件:1.河北省照明技能大赛知识竞赛报名表

    2.河北省照明技能大赛单项技能比赛报名表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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