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于5月9日召开制定2008年-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现就组织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5月9日(星期五)上午10:00点开始,会议约40分钟。
二、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网通石家庄分公司1号楼1楼电视电话会议室(中山东路117号),各设区市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省分会场:省建设厅负责同志、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同志、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石家庄市各县(市)〔包括扩权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邀请石家庄市政府主管领导参加。
市分会场: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同志、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所辖县(市)〔包括扩权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并请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邀请市政府主管领导参加。
四、会议内容
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议;省建设厅负责同志讲话。
五、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做好本市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包括扩权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参会。与会人员要提前20分钟进入会场。
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指定一名联络员随时与省分会场保持联系,并于5月8日17:30前将联络员的姓名、电话,告省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傅 蕾 0311-87800195
张博鸿 0311-87800618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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