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建设厅-政府信息-通知公示
关于举办“廊坊龙河高新杯”第四届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河北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2008-03-10 14:29   
字号 [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活跃全省建设系统文化体育活动,展示行业风采,倡导精神文明,促进交流合作,在总结前三届比赛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举办“廊坊龙河高新杯”第四届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乒乓球比赛,本次比赛活动由廊坊宏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冠名赞助。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活动名称:
 
  “廊坊龙河高新杯”第四届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乒乓球比赛。

  二、指导单位:

  河北省建设厅机关党委。

  三、指导思想:

  坚持广泛参与、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的原则,突出比赛活动的群众性、广泛性和科学性,通过开展健康文明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达到增进同行交流团结,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为迎奥运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做出贡献。

  四、活动宗旨:

  交流团结,重在参与;活跃气氛,精神文明;强身壮体,振兴产业。

  五、活动主题:

  以球会友促同行联谊,借球搭台促产业发展。

  六、比赛时间:

  2008年4月12日-4月13日,4月11日报到。

  七、比赛地点:

  石家庄市新世隆宾馆乒羽球馆(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17号)。

  八、项目设置、参加单位及参赛人员资格:

  (一)  领导老总组:

  只设单打比赛,并只限以下人员参加:

  1、省政府领导、省建设厅领导、河北省安利乒乓球俱乐部成员、厅直属单位领导。

  2、各市、县委、政府分管建设工作领导。

  3、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中心、园林局领导。

  4、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技术与产品研发经营企业、住宅(建筑)规划设计企业、住宅(建筑)施工企业、住宅建材企业、房地产咨询策划及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住宅物业管理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含总工程师)。

  特邀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含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省建工集团、省建设集团处级以上领导参加。

  (二)企业组:

  设团体(不分男女队)比赛,可在国内选拔队员参赛:

  1、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技术与产品研发经营企业、住宅(建筑)规划设计企业、住宅(建筑)施工企业、住宅建材企业、房地产咨询策划及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住宅物业管理企业可在国内选拔队员作为本企业代表队参赛。

  2、省建设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中心、园林局可在国内选拔队员作为本单位的机关一队参加企业组比赛。

  3、扩权县(市)、县级市建设部门可在国内选拔队员作为本单位的机关一队参加企业组比赛。

  特邀省建工集团、省建设集团在国内选拔队员组队参赛。

  (三)机关组:

  设团体(不分男女队)比赛,可在所在省辖市选拔队员参赛:

  1、省建设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可在所在省辖市选拔队员作为本单位的机关二队参赛。

  2、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局(房改办)、公积金中心、园林局可在所在省辖市选拔队员作为本单位的机关二队参赛。

  3、各县(市)建设部门可在所在省辖市范围内选拔队员作为本单位的机关二队参赛(比如保定市的满城县可在保定市范围内选拔队员)。

  特邀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含国有重点企业监事会)在所在省辖市选拔队员组队参加机关二队组比赛。

  (四)特别规定:

  为体现职工体育活动的特点,避免出现现役专业运动员参赛造成的不公平问题,除上述条件外,参赛人员资格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得参赛;

  2、现役国家、省、市业余体校运动员不得参赛(不含青少年宫、各区体校);

  3、曾在国家、省、市业余体校(不含青少年宫、各区体校)训练现已退役的队员可参加,但其年龄不得低于25岁,且归属于专业运动员,被视为有专业背景的业余选手。

  九、机关组参赛人员资格监督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对机关二队报名人员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对,按身份证号码前四位数字核对人员所在省辖市(见附表),发现违反规定资格的人员,通知报名单位换人或取消不符规定资格者的参赛资格。

  十、比赛规则:

  1、本届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并聘请熟悉比赛规则、具有专业水平的裁判长、裁判员组成裁判组,负责裁判工作。

  2、使用40毫米白色红双喜牌3星乒乓球;比赛执行国际乒联关于“11分制”、“无遮挡发球”及“一分钟暂停”的有关规定。

  3、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比赛,根据团体报名队数分成若干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为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冠亚军、并列第三名和并列第五名。

  4、团体比赛采用现行斯韦斯林杯的比赛方式,即每队由3名队员参加,按照规则编排顺序后进行比赛,采用5场3胜制,每场比赛为5局3胜制。

  5、领导老总组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比赛,根据报名人数分成若干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为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6、凡被视为有专业背景的乒乓球选手,遇业余选手比赛时,不论男女每局让6分。

  十一、报名办法:

  1、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4名队员组成,领队可参赛。

  2、参加领导老总组比赛的人员可代表本单位参加团体比赛。

  十二、奖励:

  本次比赛将对获得团体、个人前8名的队、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具体标准是:

  1、领导老总组个人:

  冠军,奖状一个,价值2000元奖品或奖金;

  亚军,奖状一个,价值1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3名,奖状一个,价值800元奖品或奖金;

  第4名,奖状一个,价值500元奖品或奖金;

  第5名,奖状一个,价值400元奖品或奖金;

  第6名,奖状一个,价值300元奖品或奖金;

  第7名,奖状一个,价值200元奖品或奖金;

  第8名,奖状一个,价值100元奖品或奖金。

  2、企业组团体:

  冠军,单位奖状一个,队员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5000元奖品或奖金5份(每份价值1000元);

  亚军,单位奖状一个,队员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3000元奖品或奖金5份(每份价值600元);

  并列第3名,单位奖状一个,队员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2000元奖品或奖金5份(每份价值400元);

  并列第5名,单位奖状一个,队员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1500元奖品或奖金5份(每份价值300元);

  3、机关组团体:

  冠军,单位奖状一个,队员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2000元奖品或奖金5份(每份价值400元);

  亚军,单位奖状一个,队员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1500元奖品或奖金5份(每份价值300元);

  并列第3名,单位奖状一个,队员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1000元奖品或奖金5份(每份价值200元);

  并列第5名,单位奖状一个,队员奖状每人一个,总价值500元奖品或奖金5份(每份价值100元);

  十三、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成就展示:

  1、请报名参赛企业将本企业业绩介绍、图片发至:housinghebei@yahoo.com.cn,以便在秩序册中以彩页形式宣传。

  2、为体现“借球搭台促产业发展”的精神,比赛期间将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建材、部品与产品展示,展示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业的业绩和成就、交流信息。请参赛企业制作宣传板,交比赛会务组统一安排在现场展览。

  十四、着装要求和比赛服:

  (一)为体现我省住宅与房地产业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在4月12日上午举行的开幕式中,请各队统一着装。

  (二)参赛人员在比赛中需穿着统一样式、颜色一致的比赛服。

  十五、带队与观摩:

  特别邀请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住房保障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中心、园林局领导及县(县级市)建设部门领导带队或观摩比赛。

  十六、本届特色:

  1、以迎奥运为契机,继续以展示行业风采、倡导精神文明、促进交流团结为主题,活跃职工业余文体娱乐活动,引导健康文明的业余生活。

  2、本届比赛在人员资格上作了很大调整,范围有所扩大,突出了代表单位、代表地区最高水平的特点,与迎奥运和全民健身的主题相呼应。

  3、在专业球员让分、限制现役专业运动员参赛、限制参赛专业运动员年龄上尽量体现公平,鼓励业余爱好者参与。

  十七、报到与熟悉场地:

  (一)报到时间:2007年4月11日;

  (二)报到地点:石家庄市新世隆宾馆(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17号(交通路线图附后)。

  (三)熟悉场地:4月11日16点-21点为各乒乓球队熟悉场地时间,比赛场地在新世隆宾馆三楼乒羽馆。

  十八、预备会议:

  4月11日晚20点在石家庄市新世隆宾馆召开预备会议,请组委会成员、裁判长、各队领队参加。

  十九、有关费用:

  (一)报名参赛费用:企业队和机关一队每队500元(用于比赛奖励、场馆费用、裁判、印刷、宣传等必要支出),其他参赛队、个人不交费。企业队和机关一队请于报名后将费用汇至:

  户名:河北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开户行:民生银行裕西支行;

  账号:1003014210002043。
  (二)参赛人员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十、报名截止时间:

  (一)请参加比赛的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务必于2008年4月6日前以传真(0311-87017797)方式报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联系人:李静祎(85512927)、刘耀辉(87012421)、牛晓昆(87017797)、王玉瑛(85512917)、赵志林(87012421)。

  (二)4月8日后不再接受任何更改报名(因分组排序和秩序册无法再更改)。

  附表:报名表及交通路线图

                                                          二○○八年三月七日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