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扩权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和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配合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和“城乡规划年”活动,增强全社会城乡规划法治观念和意识,提高城乡规划工作和依法治理水平,省建设厅于3月10日至4月15日,面向社会在全省组织举办了《城乡规划法》百题知识竞赛活动。目前阅卷、登统及评奖工作业已结束。现将本次活动情况及获奖单位和个人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促进全省建设系统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调动广大群众学习城乡规划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正确理解和适用《城乡规划法》,增强城乡规划法治观念和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是这次活动的立足点。厅领导多次强调本次竞赛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全省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周密计划,严密组织。为保证竞赛试题的全面性、科学性,厅有关处室多次请专家对每道试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力求增强试题内容的针对性、实务性及答案的标准化,保持了一定的题量和难度,为深入贯彻和正确适用法律提供了研究空间和平台。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导带头答题参赛,并组织人员对照《城乡规划法》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动员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通过答题深化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和掌握,掀起了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的热潮。在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学法参赛的同时,许多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这次竞赛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基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答题学习,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踊跃参赛,达到了以考促学、提高法律素质,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强化法治观念、落实责任,营造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良好环境的预期目的。
二、评奖结果
这次竞赛活动,有200多个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参加,共收到有效答题卡5921份。通过阅卷评分,最高分86.5分,最低分11分,平均分70.8分。按照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城乡规划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冀建法〔2008〕125号)确定的集体和个人评奖办法,决定授予迁安市城乡规划局最佳组织奖,授予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和张家口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奖;闫东宣等17名参赛者(具体名单附后)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
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城乡规划法》列入“五五”普法规划,以这次竞赛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把《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引向深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城乡规划工作水平,使“城乡规划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努力为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城乡规划法》知识竞赛获奖个人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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