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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政〔2008〕235号      2008-04-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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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园林局文明办,建设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大力普及奥运基本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倡导践行礼仪规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和谐,在全社会营造喜迎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设系统参加礼仪知识竞赛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省文明办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上级要求,现将全省建设系统礼仪知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礼仪知识竞赛方式

  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中央文明办编,学习出版社发行,新华书店经销)为基本教材,主要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等方式进行。具体活动安排是:2008年3月12日,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要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国文明网等网站,刊登50道“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试题,参赛者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答题卡或登陆上述网站在网上答题参加竞赛。同时可参加中国文明网上的知识竞答游戏。活动结束后,竞赛组织部门将从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答题准确率高的参赛者中各抽选若干名优秀奖,同时在其他参赛者中抽选出若干纪念奖予以奖励。

  二、参加竞赛实施办法

  (一)强化礼仪教育。各单位要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通过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学习研讨、网上论坛等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并掌握职业礼仪、公共礼仪、涉外礼仪、观赏礼仪等方面知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礼仪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

  (二)广泛动员参与。各单位要按照重在发动职工参与、重在学习实践文明礼仪、重在实际效果的要求,根据参赛办法,广泛发动、精心策划,积极动员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平面和网络媒体知识答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扩大覆盖面,提高参赛率。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办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活动,是面向广大群众普及奥运知识和文明礼仪常识的重要措施。建设系统窗口行业多,是服务奥运、弘扬民族文化、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是体现国民素质、展示大国形象的重要窗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制定活动计划,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活动,在全省建设系统兴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新高潮。

  二是联系实际,搞好结合。各单位要把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及竞赛活动与窗口行业工作紧密结合,与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与健全制度、落实各项服务规范紧密结合,通过把学习宣传文明礼仪知识经常化、制度化,使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更加规范,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着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在学习宣传普及礼仪知识的同时,着重解决文明礼仪、文明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避免形式主义,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四、其他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六部门自2007年4月起,联合举办了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比赛,遴选出29件影视作品、58件广播作品、16件平面作品。根据中央文明办通知要求,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各单位要通过行业内报纸、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传播载体,自4月初至奥运会、残奥会闭幕前,对各类作品进行展示。作品刊登在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首页,请各单位及时下载,认真组织展示。

  竞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将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于2008年5月20日前书面报省建设厅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系人:李 睿,联系电话:0311-87904674(传真)。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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