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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法〔2007〕432号      2007-08-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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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有关部门: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12月27日第六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自2007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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