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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氧化镁板隔墙及吊顶构造》图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质〔2007〕360号 2007-07-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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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6]046号)的要求,由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氧化镁板隔墙及吊顶构造》(图集号J07J107),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统一编号为DBJT02-49-2007,自2007年9月1日起实行。
本图集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复制。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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