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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建筑节能督导检查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冀建科〔2007〕290号      2007-06-1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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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

  按照我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督导检查的通知》(冀建科[2007]198号)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督导检查,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县级市。

    二、检查内容

  1、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建设部、省政府、省建设厅有关法规、规定,制定实施文件情况;《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落实情况。

  (2)对省建设厅《全省建筑节能三年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落实措施,市区与所属县(市)建筑节能达标率是否分别到100%、80%以上。

  (3)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落实情况;市区有无反弹,12个县级市有无问题,其它县、市进展情况。

  (4)加强监督检查、处罚情况;开展建筑节能宣传与培训工作情况。

  (5)市、县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6)今年建筑节能检查(自查)情况。

    2、工程项目落实情况(县级)

    (1)设计、施工图审查是否有节能部分签字,是否填写《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并有设计、审图人员签字。

    (2)施工环节中监理、质监单位是否对节能把关,节能部分是否有施工纪录。

    (3)是否按照《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进行竣工验收。

    (4)是否进行节能产品进场复测。

    (5)房屋销售现场公示节能措施。

    (6)是否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7)有建筑节能检查记录,对达不到标准的有整改、处罚。

    三、检查时间

    2006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各组另通知。

  四、检查组织                                   

  组成3个检查组。每组5人,省建设厅3人、设区市2人(查县城、县级市)。

  第一组 组长:王志强 成员: 薛其峰、张群领、市2人,检查: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

  第二组 组长:杜国明 成员:党开春、孙佳、市2人,检查:张家口、承德、保定。

  第三组 组长:冯长锁 成员:郑裕娇、张顺、市2人,检查:邯郸、邢台、石家庄、衡水。

  请各市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省建设厅搞好这次检查工作。

  附:1、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表(市建设主管部门情况)

  2、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表(县建设主管部门情况)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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