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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城〔2007〕200号      2007-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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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扩权县(市)建设(城管)局:

    单位绿化、居位小区绿化和街道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园林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搞好单位绿化、居位小区绿化和街道绿化对于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以及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最后一年,为保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完成,我厅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的创建活动,并将今年省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创建任务进行了分解(具体情况见附件1),任务与去年相当。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今年省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街道的创建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创建园林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精神的重要举措,同创建文明城市、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便民工程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到领导负责,认真组织,深入挖潜,目标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二、统一组织确定本辖区申报单位、居住小区和街道名单,如实填写《河北省园林式单位申报表》、《河北省园林式居住小区申报表》、《河北省园林式街道申报表》。

    三、对申报单位组织进行初评。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标准》、《河北省园林式街道标准》进行初评,做到严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

    四、初审合格的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和街道名单,由各设区城市于2007年7月底前报送省建设厅。我厅将于8-9月份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河北省园林式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居住小区"、"河北省园林式街道"称号。

    附件:1. 2007年度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创建任务分配表

    2.河北省园林式单位申报表

    3.河北省园林式居住小区申报表

    4.河北省园林式街道申报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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