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
为了加强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全面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2006年11月8日至11日,省建设厅组织了6个检查组对全省2005年10月17日以来开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了综合检查。共检查了11个地级市的151个工程项目。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认真听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的基本建设手续。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这次综合检查,主要对象是各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着重检查了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工程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从检查的结果看,各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管理,各方面的情况有了明显的好转。一是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通过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二是积极理顺管理关系,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参建各方履行建设程序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通过检查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不完备、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完善、监督体制不健全等。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办理不完备。尽管大部分被查工程的法定建设程序基本齐全,但是仍有一些工程存在着未办理或补办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在被查的151个工程项目中,有48个工程未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占被查工程总数的32%;有52个工程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占被查工程总数的34.5%;有9个工程未办理质监手续,占被查工程总数的6%。其中,石家庄市建设局监管的52项市政工程,有35项未办理施工图审查,29项未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9项未办理质监手续,三项手续全部齐全的仅有7项;唐山市城管局监管的市政工程有20项没有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且实施施工现场监督的主体部门与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主体部门不一致;保定市瑞祥大街道路工程等3个工程也未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二)施工图审查工作仍是市政工程监管的薄弱环节。有的将施工图交由没有审查资格的图审机构进行审查,有的采用将施工图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复核,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不强,工程项目不经施工图审查即进行施工。石家庄市建设局监管的52项工程,经过施工图审查的只有17项,市城管局监管的市政工程项目(塔南路道路排水照明工程、联盟路改造工程等7个工程)至今未能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唐山市所检查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多数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设计图进行审查;其他个别工程如邯郸市赵苑工程2006年一期工程、龙湖公园景观工程和张家口市开发区世纪北路道路工程、经五路道路工程(第一、二标段)等也未履行施工图审查手续。
三、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理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市政工程不同于一般建筑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关系城市生产和群众生活,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因此,各市要切实提高认识,从自身做起,特别是主抓的市政工程,要主动按程序办事。
(二)切实加强市政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管理。一是严格建设程序管理,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认真执行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切实将各项制度贯彻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二是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确保工程主体的结构安全。要加大对工程的抽查力度,努力治理和消除质量通病,坚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施工安全事故。三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市政工程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政府各监管部门应当明确其监管职责和权限,理顺监管体制,实现闭合管理,并坚持相互之间的有效协调和配合。
对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解决的措施,并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请于3月底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