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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厂房倒塌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质[2005]213号      2005-05-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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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厂房倒塌事故的通报》(建质质函[2005]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引以为戒。
  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对村镇工程建设的监管却相对滞后,成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各地要把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放在与做好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针对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将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村镇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现有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体制和机制,以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大对村镇工程建设的执法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位于村镇的厂房、中小学校舍、卫生院所等工程的监管,严格遵守法定建设程序,并强化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通过巡查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 
 
  附件:建设部《关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厂房倒塌事故的通报》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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