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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8-01-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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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07年工作,安排2008年工作。一会儿,恩华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07年建设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城镇化战略这条主线,积极有为地推进建设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重要成就。

  (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把城镇化放在事关我省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位置,加大综合协调与组织推动力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城镇化推进工作,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城镇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成为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全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恩华副省长带队赴广东、上海等地考察学习,并到11个设区市和部分县镇就重点问题进行调研指导。着眼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油田、铁路、港口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服务力度。着眼解决土地资源瓶颈制约,大力促进城镇发展方式向集约化转变。以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等大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区建设呈现加速推进态势,曹妃甸新区和渤海新区迅速崛起。全省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约130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人口约141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40%左右,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产业及其他要素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中小城市发展变化明显,城乡协调发展的特征进一步凸显。

  (二)规划的龙头地位显著提升。落实和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城乡规划,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空间支撑。编制重点片区和跨市域的城镇空间发展规划,完成京津冀城镇群等规划研究成果。适应构建沿海城镇发展带新形势,编制了《河北省沿海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启动了唐山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积极推进,7个城市总规通过省规委会审议上报省政府审批。近期建设规划全面加强,设区城市控详规覆盖率达98%以上,县(市)达90%以上,完成多项城市交通、绿地系统、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城市防灾等专项规划。统筹城乡发展,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和村镇规划。扎实开展“深入农村、服务农民”活动,省建设厅牵头开展村企共建,谋划的395个项目已全面铺开。城乡规划的管理和实施得到加强,省市县普遍设立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公众参与的规划公示公布制度广泛推行。规划管理电子化、规划效能监察全面实施,规划督察员制度、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积极推进,规划管理的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三)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开创新局面。省政府制发了《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4号文件印发后及时修改完善,并召开首次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各市、县政府把住房保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工作去推动,绝大多数设区市将原房管局变更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加强了住房保障职能。为3.08万户城市低保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全省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又有38个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省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职工缴存覆盖率达70.2%,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石家庄、承德、秦皇岛、邯郸等市住房保障工作谋划、实施力度较大。房地产市场健康理性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基本合理,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住房价格基本稳定。初步建立了商品住房供应结构监控体系,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均按计划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占比重达72.7%,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所占比重达68.6%。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查处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542家,开发、建设、销售、中介等市场行为得到规范。积极改善农民住宅品质,5万册《燕赵新民居》图集免费发放到每个行政村,由农民自主选择适合自己需要、舒适美观的新型民居设计方案,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姜伟新对我省住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城市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以提高载体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为宗旨,加大了城市建设与管理力度。全省预计完成城市(含县城)基础设施投资3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1%。投资结构进一步改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的建设加强,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提升城市功能的项目建设和改造取得较大进展,城市主要设施水平有所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和人均公园绿地,分别达到60%、55%、95%和8.6平方米。城市拆违力度加大,拆除各类违章建筑450万平方米。大力实施城建便民工程,改造背街小巷220条,新建游园绿地4100公顷,新建垃圾中转站31个,新开辟和延伸公交线路56条,“12319”城建便民热线新延伸至20多个县(市)。城市建设各具特色,张家口市从山坡地要城市发展空间,承德市精心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开展“燕赵杯”竞赛活动,城镇容貌环境明显改观,14个扩权县(市)、县级市荣获全省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金奖。邢台市、涿州市、清河县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石家庄市和迁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通过建设部验收,廊坊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

  (五)建筑业持续稳步发展。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主要领导连续几年视察我省在京建筑工地,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建筑业工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业已出台。省建设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扶持政策,重点扶持10家大型建筑企业集团、30家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全社会预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675亿元,比上年增长8%。从业人员达到315.6万人,占全省从业总数的8.7%,居各行业第二位,接纳农村富余劳动力285万人,成为我省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产业。“走出去”步伐加大,全年外出施工人数达6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3%。完成国外工程营业额12亿美元,为年计划5亿美元的2.4倍。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积极推行,完成培训11.7万人次。建筑市场专项治理取得成效,诚信体系等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防止工程款拖欠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筑工程质量稳中有升。河北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综合楼、石家庄印钞厂科技教育综合办公楼、张家口市宣化区羊坊污水处理厂等3个工程荣获鲁班奖。

  (六)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工程和每个单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贯彻,设区城市新建建筑基本执行65%节能标准,县城(市)标准执行率达60%以上,全省新建建筑形成1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进展加快,唐山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比上个取暖季节能30%,室温提高到23摄氏度。承德市按热计量收费改革扎实有效,比按面积收费降低7%,60%的用户在这项改革中受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加快,邢台、保定、邯郸、秦皇岛、承德、张家口等市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光电照明技术,全省全年竣工太阳能一体化建筑700万平方米。保定被批准为全国第一个“太阳能综合应用科技示范城”。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省建设厅在去年四季度实行周报告、月调度,16座污水处理厂、2座垃圾处理场建成运行,新增污水、垃圾处理能力63.6万吨/日和850吨/日。唐山市又有3个污水处理或再生水项目建成运行,污水处理率达86%,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七)法制建设、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建设法治工作方面,《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石家庄城区河系公园管理条例》、《邯郸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颁布实施,8部政府规章、174件厅发规范性文件废止或修改。依法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加强城乡规划、住房公积金、房地产市场、建筑节能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省建设厅被省政府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廉政建设方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许可类重点权力实现动态公开。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9件,曝光典型案件5起。行风建设方面,各级建设部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攻坚克难、强力推进,解决了一大批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公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民主评议成绩普遍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33名同志被评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10个单位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省建设厅开展以信息化、标准化为抓手的机关效能建设,受到建设部的好评。各级建设部门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流程,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初步形成“一个数据库、三个平台和六大系统”工作格局,工作监管、宏观调控的效能增强。

  实践证明,全省建设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扎实有效的。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全省完成城市(含县城)基础设施投资1460亿元,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860亿元,竣工城镇住宅1.2亿平方米,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地位得到强化,城镇的承载能力全面提高,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取得较大进展,各项改革和发展取得重要成就。这是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改革创新的成果。我们坚持科学发展,牢牢把握全省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阶段实际,紧紧围绕推进城镇化战略这条主线,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做大做强建筑业,引导城乡统筹和城镇化健康发展。我们坚持和谐发展,逐步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规范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完成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阶段性任务,完成了一大批城乡饮水、治污绿化、无障碍设施等“民心工程”。我们坚持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城建投融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企业、建设市场、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解决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建设事业发展的环境大为改善和优化。

  总之,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全省建设事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之一,是城镇功能完善最快、城镇面貌变化最大的五年。这些成就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建设工作者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的结果,是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协作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建设厅,向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支持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届,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2008年建设工作形势和总体要求

  2008年,全省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千载难逢,挑战前所未有。一是区域发展形势十分紧迫。我国“十一五”规划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并把加快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列入国家战略,京津两极迅速突起,周边及环渤海省区发展态势强劲,建设成效明显,我省建设事业面临提质加速的迫切任务。二是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省委七届三次全会提出了城镇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今年要迈好关键的第一步。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实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实施建筑业强省战略等重要工作已经明确,建设事业在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中任重而道远。三是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当前,国内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推进,省内正由快速增长向又好又快发展过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住房保障、节能减排、建筑业发展等在城镇化发展、城乡统筹、和谐发展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很多工作方兴未艾,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四是建设环境十分有利。正在全省深入开展的解放思想活动,是推动一切工作的“总阀门”,必将促进我省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改革发展上向前迈进一大步,必将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城乡规划法》、《物权法》、新的《节约能源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与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为建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建设事业在发展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四个不相适应”,即:城镇化水平不高,与工业化、市场化发展不相适应;城镇综合承载与辐射带动能力不高,与建设实力、活力、竞争力为标志的现代河北的要求不相适应;城镇建设品位不高,与建设宜居宜看城镇的要求不相适应;城镇住房保障能力不高,与改善低收入群众住房需求不相适应。我们还面临城市快速发展与严格的土地政策的矛盾,面临从紧的货币政策与城市投融资大量需求的矛盾,面临城市发展速度较快与运营管理水平提升较慢的矛盾。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既有客观上的,也有主观上的。从主观上讲,就是解放思想程度不够大,改革力度不够足,开放意识不够强,干部作风不够实,争创一流业绩的激情不够高。

  深入分析形势和查找存在问题,就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增强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建设工作新局面。

  2008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加快城镇化进程这条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力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快建筑业发展,加强市场运行监管,实现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工作目标是:

  ──城乡规划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完成设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城市近期建设地段控详规实现全覆盖;

  ──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420亿元,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60%;

  ──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全面展开,城镇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为7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竣工经济适用住房180万平方米,改善旧住宅区、改建棚户区400万和300万平方米,竣工城镇住宅2200万平方米;

  ──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

  ──完成建筑业增加值7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以上,劳务输出70万人以上,国外工程承包额15亿美元;

  ──杜绝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城市运行特大安全事故,城市道路、大型公建基本实现无障碍。

  做好2008年建设工作,着重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必须以城镇化工作带动全局。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关系我省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是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并做好相关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空间支撑。

  ——必须坚持又好又快发展。落实“好”字优先,始终坚持好中求快、好中求进、好中求变、好中求强,是科学  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要走集约节约的城镇发展道路,城乡规划上水平,城镇建设出精品,城市管理求精细,节能减排见效果,切实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必须更加重视履行建设工作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职能。发展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民,要充分发挥建设工作贴近民生、服务发展的作用,以人为本,切实抓好住房保障、房屋拆迁、市政公用、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要坚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构建有利于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2008年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落实省委七届三次全会“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要求的第一年,做好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此,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变化,迈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第一步。要充分认识改变城镇面貌凝聚民心、造福百姓的重大意义,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通知》要求,找准位置,全力推进,为实现“三年大变样”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明确目标,高位运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和各设区市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广泛参与、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外交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对外考察活动。要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任务,量化标准,加强督导考核。

  二是突出重点,有大动作。突出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的提升。要完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使城建投资保持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以上。重点建设路网、地下管网、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集中供热和防灾设施,建好城市新区、工业园区、商贸区和住宅区等城市功能区,抓好大型公共文体设施等相关建设。突出城市容貌的整治,以城镇主次干道、出市口、车站广场、商贸中心等为重点部位,以拆除违章建筑、整治马路市场、规范户外广告、提高绿化亮化净化水平、治理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加大工作力度,进行集中整治。突出老城区的整体改造,整体推进城市旧貌换新颜。突出城市特色的塑造,建设一批对改善城镇面貌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工程,认真保护和充分利用城市自然和人文资源,提升城市品位。

  三是恪求精细、体现匠心。努力塑造城市亮点,大中城市的主干道、中心区、重点开发地区和重要建筑,都要精心进行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并通过比选或招标选择最优方案,建设一批精品建筑和精品雕塑。县城以出入口、中心区为重点,建设精品项目。要充分利用城市河湖坑塘资源,建设园林绿化景观,打造城市风景带。加强城市公园绿地体系建设,逐步满足居民生活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城、重点镇年内至少建成一个综合性公园。以“三清三化”(清垃圾、清路障、清杂院,道路硬化、庭院绿化、街院净化)为抓手,广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使全省农村面貌出现新的变化。探索区域性垃圾集中处理机制,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中心,开展集中处理垃圾的试点工作。

  四是依法行政,保护群众利益。要把加强城镇建设、改变城镇面貌与利民惠民结合起来,特别要推进城镇房屋征收拆迁法制化、规范化,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发展和规范物业管理,维护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建设方案,要提请公众广泛参与,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和决策。要做好百姓身边的事情,干好百姓身边的工程,大力整治贴近群众生活的支路、背街小巷等城建便民工程。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减少扰民。

  (二)抓龙头,大力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要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为契机,认真落实恩华副省长在全省《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以城乡规划上水平为主题的“城乡规划年”活动。

  加强城乡统筹,做到规划内容、管理和机构全覆盖。所有城市、镇、乡和村庄,都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编制相适应的建设规划。要以县(市)、镇(乡)为单位,进行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并体现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二三产业向农村辐射。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强各级规划机构建设和配备规划管理人员。设区市规划局统一变更为“城乡规划管理局”。

  进一步深化、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要科学编制规划,把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关注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目标。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抓紧按法定程序征求意见、进行审议和上报审批。抓好曹妃甸新区和沧州渤海新区规划。9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区近期建设地段控详规编制并依法审批,严格依据控详规进行土地开发和项目建设。同时,抓紧编制城市综合交通、绿地系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重点专项规划。

  下大力提高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认真执行省建设厅《关于提高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规划和建筑设计市场开放力度,以宽广的胸怀和眼界引进先进的理念、一流的队伍和顶尖的人才。进一步加大规划投入,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的科学民主决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详细城市设计都要进行方案比选,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设计都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组织开展优秀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评选活动,各设区市和重点发展的中等城市,要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年内完成1-3项高水平的城市设计。

  严格城乡规划管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持严格审批、严格公示公布、严格执行、严格监督的“四严”要求,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完成《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力争上半年出台《河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各设区市要制定和修改相关的地方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规划委员会运作机制,不折不扣地履行每一道编审程序,杜绝规划编审的随意性。加快规划展馆建设,以展馆为载体进行城乡规划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全面推行省向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重点对派驻地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执行强制性内容等进行监督。切实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制定规划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规划管理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深入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依法强化对我省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今年要组织景区的执法检查。完成西柏坡-天桂山、崆山白云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和上报工作,加大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力度。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景区监管、保护与利用。组织景区执法检查,做好西柏坡-天桂山、嶂石岩、苍岩山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确保通过建设部验收。

  (三)抓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认真实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为主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并做到应保尽保。要抓紧筹集廉租住房,对孤老病残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对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审批实行网上管理。二是按计划抓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安排及储备,保证土地供应,加快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三是积  极探索“双限”房建设管理办法,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城市,在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一批“双限”房。同时,积极探索发展经济性租赁住房,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四是推动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今年做到全面联通和实时监管,确保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要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受益人群,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计划)。按照建设部的部署,抓紧制定和落实未来两年住房建设计划和五年规划,1月底前和3月底前,分别公布2008年度和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6月底前公布住房建设规划。严格住房建设规划审批和实施监督,确保“两个70%”目标的落实。

  积极推进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旧住宅小区改善、城中村改造“三改”工程。关于棚户区改建,要落实和制定优惠政策,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吸引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关于旧住宅小区改善,要做好调查,制定计划,筹集资金,组织好项目建设。关于城中村改造,要依照法律和当地实际确定改造方案,妥善解决安置、就业、社会保障和集体资产处置“四个问题”,同步实现个人身份、土地性质、管理体制和社会组织形态“四个转变”。

  实施农村新民居“十百千”工程。运用城镇建设管理的理念,结合农村地貌类型、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出一批样板房供广大农民选择,引导全省农村住房不断呈现现代特色。今年建立样板村11个、向每个行政村推广农村新民居优秀设计方案100套、建设样板房1000套。要分解任务,年底前进行联合验收。

  (四)抓攻坚,取得节能减排战役新胜利。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制定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实施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三年计划。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年内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各级建设部门的重要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把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各市、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省建设厅将实行季调度和月报告制度。具体地说,对已列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中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尚未开工的,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同步完善配套管网。规划中未列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的县,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要加强运行管理,实行企业化运作。每年要对污水、垃圾处理等减排指标进行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问责。加强城市节水,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加大中水回用力度。优先发展城市公交,落实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快速公交系统、公交专用道和特大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倡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交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

  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对全社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新建建筑,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强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房屋销售全过程管理。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不准销售使用。加强科技创新,研究开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搞好示范项目建设。既有建筑,要加快热计量、温度调控与节能改造。要编制改造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用好国家节能减排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完成改造任务。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试点、示范工作,加强节能运行监管和改造管理。抓紧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技术改造规程》等标准,完善节能改造技术体系。推广承德市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经验,具备热计量条件的住宅和公建,逐步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量收费,促进供热、用热双方节能。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环境质量,全省设市城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5%以上。暂不能实施集中供热的地区,有计划地进行无污染采暖方式改造,积极推广地源热泵、燃气锅炉、燃气壁挂炉、电热膜等新型供热方式应用。

  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在建筑中的应用为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一体化、规模化应用。支持保定、邢台建设“太阳能建筑城”。落实《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淘汰落后的建材设备和施工技术,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设备。继续做好“禁实”工作,实行列表督导,确保40%以上的县(市)实现“禁实”目标。

  (五)抓机制,推行科学人本的精细化城市管理。当前,城市管理粗放、效能低下,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要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合理、管理精细、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机制,在全系统推行科学人本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整体效能。一是建立城市管理的科学评价体系。要完善各行业标准,制订工作流程,强化工作考核,做到样样工作有标准、有目标、有责任、有检查,着力解决市政维护、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中的管理粗放问题。二是加强PDCA(计划、执行、检查、完善)过程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关注细节,讲求精致,严格标准,注重实效,体现匠心。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保障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合理划分市、区、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责,大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实行重心下移,强化区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能。四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推动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村镇建设档案、房地产档案等各类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五是保障城市安全和公众利益。健全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命脉行业,特别要保证饮用水水质和燃气运行安全。

  (六)抓支柱,加快建筑业向强省迈进步伐。建筑业是我省的十大主导产业之一,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提质增速、科技兴业和“走出去”三大战略,做大做强建筑业,充分发挥吸纳和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和引导。争取各级政府从组织、机构、税收、市场等各方面进行扶持,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二是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河北建工集团、河北建设集团等10家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及30家优势企业,在人才引进、市场准入、资金融通、政策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三是努力提高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专项资金和税费优惠,支持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建立企业家培训机制,造就一支锐意进取、具有现代经营理念,适应市场化和国际化形势的企业家队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工教育,提高持证上岗率,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四是积极拓展建筑业发展空间。巩固和发展京、津、沪、晋等地建筑市场,开拓西北和东北建筑市场,采取多种方式进入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省建设厅将继续加强协调,为建筑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支持企业与相关省市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五是市、县、乡、村逐级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组织体系,加强重点劳务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从业人员的稳定性。

  (七)抓整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为重点,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要落实违法行为举报和投诉处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部门间情况通报制度等规定,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全过程的监管,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发布虚假广告和违法利用集体土地进行开发的行为,以及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验收办法,解决好开发项目不履行契约责任、不完成公共配套设施、不执行强制性开发标准等突出问题。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物业管理等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加市场透明度,稳定居民住房消费心理预期。

  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以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为手段,加快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档案及信用奖惩机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与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挂起钩来。协调建立京津冀市场互信机制,积极推进京津冀市场一体化进程。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意见》,建立防止“两个拖欠”的长效机制。继续完善招投标相关政策,统一招投标监管,实行优质优价。加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明确其事业单位性质,应进场交易工程必须全部纳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管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机制,实行清单计价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计价模式。加强标准定额的实施,严肃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大力整治建设单位特别是政府工程不履行建设程序,不依法组织招标及违规开工建设等行为。查处设计、施工等市场主体超越资质、出借出卖资质、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拖欠工程款、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等行为。

  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推行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和改进政府工程、大型公建、居住建筑的质量监管和节能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责任制,规范相关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机构行为。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国家和省淘汰、限制使用的建材设备,要坚决清出施工现场。狠抓安全工作,深化重点地区、薄弱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加强对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的监管,谨防高处坠落、基础坍塌、塔吊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善工地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城市老旧管网、道路桥梁、公交车辆等的安全检查,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做好油田、铁路、港口工程建设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其建设的顺利进行。

  (八)抓改革,激发建设事业发展活力。深化改革是解决突出矛盾,求得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各项改革。一是开放市场,引进资金、项目、人才,特别是引进品位一流、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对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综合打捆招商,对城市重要地段进行集中成片开发,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今年,将由省政府、建设部主办,省建设厅和廊坊市政府承办,组织全省建设系统对外开放招商洽谈会,发布建设招商项目,展示我省建设成就,组织高层论坛,促进高水平的投资者参与我省城市建设。二是加快建筑、房地产、勘察设计等行业的资产重组和联合兼并,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大对民营企业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努力解决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经营粗放等问题,提升行业的总体活力。三是做好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政策调研和深化工作,坚持引入市场机制不能变、加强政府监管不放松,着力解决融资渠道不畅、管理运行机制不活、政府监管不到位及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加快污水处理厂企业化改制,年底前全部完成。3月底前,对城市范围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低于0.8元/吨。四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放活市场。

  四、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完成2008年建设工作任务,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上来,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的提高推进建设事业发展。

  第一,开创解放思想新境界。认真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立足建设事业发展实际,不断破除旧的思想观念,强化城乡统筹全面发展意识,强化节约集约可持续发展意识,强化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意识,强化以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意识,加强对建设事业重大问题的研究,在创新发展思路、破解现实“瓶颈”、追求工作创优上求得新的突破。

  第二,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培训工作。面对新的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有计划、有制度、持久地抓好培训工作。今年,重点开展《城乡规划法》培训,省将对县(市)政府主管领导、建设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培训,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编制人员全部参加培训。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市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县(市)4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都要依托项目设立农民工业校,施工期间结合工程进度,开展灵活、实用的授课培训。

  第三,进一步加强建设法治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一是继续加强建设立法、普法工作,完善法规体系,提高建设队伍法律素质。二是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各项工作。三是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和服务,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行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四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第四,全面提高行政效能。高效率的行政管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提高抓工作落实的能力。要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对重要事项都要制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层层分解,确保落实。二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要围绕建设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逐步予以解决。三是提高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四是提高统筹协调的能力。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谋大略、抓大事、求大成,善于统筹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使各方形成合力,相互促进。要加强各级机关建设,把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主体的效能建设推向深入,实行精细化的行政管理。

  第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搞好城乡规划、房地产、建筑市场和住房公积金四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保持行风建设良好势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落实公交、供水、供气、供热等“窗口”行业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12319”服务热线的延伸,今年要覆盖50%的县(市)。开展十佳先进集体和十佳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同志们,我省的建设事业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面对人民的期待,肩负党的重托,我们一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全省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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