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建设厅-政府信息-行业管理-住宅与房产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2004-11-23 00:00   
字号 [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房管局:
  现将《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组织实施。
  附件: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