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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2004-1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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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房管局:
现将《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组织实施。
附件: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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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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