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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4年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监[2005]137号      2005-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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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园林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厅直属各单位:
  2004年,全省各级建设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以经济建设中心,深入开展以“树行业新风,优化经济环境”为主题的行风建设活动。在活动中,各级建设部门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好评,促进了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行风建设,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了一批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建设厅决定,对在2004年行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石家庄市房管局等5个行风建设优秀单位,邯郸市房管局等12个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受表彰单位和集体要珍惜荣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省建设厅号召,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加大行风建设力度,为构建“和谐河北”,推动全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名单
  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名单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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