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建设厅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建人[2006]37号)(以下称《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业职业技能选拔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认识这次大赛的重要性
认真组织和做好建筑业职业技能选拔大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精神的具体体现;是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建筑业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要紧紧把握这次机遇,在我省营造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社会氛围,大力发展建筑业职业教育,提高全省建筑业生产操作层人员素质,充分发挥建筑业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进而提高我省建筑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二、组织方式
我省建筑业职业技能选拔赛由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共同主办,河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承办,河北省建筑业协会、河北省装饰协会协办。
各市可根据实际安排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并选拔选手参加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选拔大赛,省通过选拔大赛选拔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三、大赛工种
按《通知》要求,本次技能大赛的工种为: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共分配我省16名(每个工种4名)参加全国决赛。全国决赛将于今年9月至10月举行。
四、参赛人员
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河北籍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选手按公司注册属地化原则,参加所在设区市的职业技能竞赛。
各市推荐到省参加全省职业技能选拔大赛的选手,依据有关规定,每人交选拔大赛报名费100元,基础理论考试费200元,实际操作鉴定费230元。参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各市参加省选拔大赛的选手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选拔赛时间安排
我省选拔大赛定于2006年7月举行,选手在参加全国大赛前进行集训,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市于6月30日前将参加全省选拔赛的选手名单、彩色免冠照片2张(小二寸)和各项费用交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六、竞赛内容
按《通知》要求,大赛按各工种技师职业标准的要求设置竞赛内容。竞赛内容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70%。
七、选拔赛的表彰
全省选拔赛每个工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代表我省参加全国决赛。一等奖获得者授予“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技术能手”、“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年龄在35岁以下)、“河北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得者,授予“河北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在选拔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核准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具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其余获奖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者,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核准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已具备高级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各市可对获奖选手给于其它精神和物质奖励。
八、有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市的竞赛和选拔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建立练兵和比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
请各市将技能竞赛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告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我们将对各市的技能竞赛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联系电话:0311-87903712 张 静、李 静
附件:参加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选拔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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