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站(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省政府安排部署,推进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法律素质基础,根据厅领导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厅机关学法制度等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重要性的认识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依法行政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16大和16届3中全会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新一届中央政府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突出强调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三项基本准则,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依法行政。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10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颁布实施,充分表明了国务院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强决心,也拉开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序幕。
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在去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最近,省政府举办依法行政讲座,就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11部法律、行政法规,由法律专家对省政府全体组成人员进行集中讲解辅导,并对省政府各组成部门的学法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是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面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树立我厅干部职工的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否则,就难以适应形势,可能出现违法施政现象,制约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各处室、各单位要从执政为民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本处室、本单位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
二、明确学习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
学习内容为:宪法、公共法、专业法和《纲要》。
学习教材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手册》(待印)、建设部“四五”普法指定教材。
公共法即专为政府依法行政制定的有关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11部法律、行政法规。这些法律、行政法规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充分反映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法治政府的基本理念。
专业法即有关建设专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附后),规定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及权力和义务,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据。
宪法、公共法和专业法,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基本法,也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掌握和贯彻执行的法。各处室、各单位在学习掌握好有关及相关的专业法的同时,都要把宪法和公共法作为必学内容,通过系统学习,加深理解,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实质,杜绝违反法律规定自己给自己设定行政权力的现象,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特别注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加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防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防止违法不作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三、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学法制度
在“四五”普法原有学习基础上,公共法以集中学习为主,专业法以分散组织为主,11月底前,要将规定的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一遍。按照必学书目,各处室、各单位要作出统一的具体安排。年底前,以优异成绩通过全省统考。
(一)坚持自学制度,领导带头,注重实效。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要有学习笔记。
(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9月下旬举办法制讲座,厅机关及直属站办副处以上干部参加,请法律专家进行集中专题辅导宪法、公共法和《纲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再行安排有关依法行政的专题讲座。
(三)建立学习心得交流制度。由厅长负责,通过党组会、碰头会,每月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一次学习体会。各处室、各单位由主要领导负责,随时组织班子成员或全体工作人员交流学习体会。
(四)建立学法、用法研讨制度。对学法、用法中遇到的问题,各处室、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题研讨会,进行研讨。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建设部、省法制办咨询请示。
(五)实行和落实好新法培训考试、新调入或转岗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试、专业法培训考试与行政执法证核(换)发及年检挂钩等制度。
附:建设专业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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