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今年进入3月份以来,我省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了4起塔机倒塌、断身、起重臂折断、钢丝绳脱槽事故。
2005年3月6日下午,北京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衡水市网通公司通信综合楼工程使用的QTZ63型塔式起重机发生塔身折断事故。该塔机在吊运蓄水池坑内土方时,塔机在第二附墙架上的第一标准节发生断裂,塔臂及塔身上半部倾倒在地下室地板上,塔机司机随驾驶室一起落下,负轻伤。事故原因为塔机标准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2005年4月7日,秦皇岛市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建新小区8#楼工程使用的QTZ315型塔式起重机发生倒塌事故。该工地钢筋工指挥塔机司机倒运钢筋,塔吊司机超载作业且返向停车,造成塔机倾倒,塔身扭曲,吊臂和平衡臂落地,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为违章指挥,塔机超载作业,力矩限制器失灵。
2005年5月4日,石家庄藁城市廉南建筑安装公司施工的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写字楼工程使用的QTZ20型塔式起重机发生折臂事故。该塔机在起吊260kg的罐装砂浆时,在起重臂回转就位过程中,距塔身根部12m以外的13m长起重臂整体弯折,其它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形,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2005年5月7日,沧州市运河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沧州市佳和小区10#住宅楼工地使用的QT20-A塔机钢丝绳脱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该塔机使用中钢丝绳脱槽,架子工登塔排除故障,在塔臂上移动自身位置时,解开安全带,手未抓牢,失去重心,从距地面24米高的塔臂上坠地,当即死亡。事故原因是架子工没有用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具,违章操作。
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起重机械设备制造质量存在缺陷;二是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致。为了保证全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必须购买和使用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凡国家和我省已明文规定淘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一律不得进入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进入我省建筑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供应单位或使用单位(含省外、国外),应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到省建设厅办理产品备案手续;进入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不能使用。
对今年在我省建筑工地发生事故的山东方圆集团有限公司QT20系列塔式起重机和济南市东岳塔机厂QTZ63型塔式起重机暂缓登记备案,并对在我省建筑工程中使用的两设备制造单位的塔式起重机进行一次停机检查,排除质量和安全隐患,确认合格后重新备案使用。
二、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装作业的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装活动。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司机、司索、指挥、核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作业条件、设备状况、辅助起重设备条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拆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技术交底,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核验,经双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与定期检查等技术档案。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评定,机组要认真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重要、关键部位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不“带病运转”。
五、受委托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单位应对检测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凡在我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机构,应到省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河北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摸底登记表》附后。
六、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本通知后即刻对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对多塔作业和临街使用的塔机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起重机械产品备案情况;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安(拆)装资质管理情况;现场起重机械设备技术状况和使用管理情况;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执行情况。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限定时间,明确专人,制定措施,尽快解决;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征兆的,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作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要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对因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严重经济损失的,除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肃处理外,还应追究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各市将检查结果书面于6月20日前报省建设厅。
附件:《河北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摸底登记表》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