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
为积极培育和引导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全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 第218号》精神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征求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和行业专家评审,决定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第四批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此文转发至本地市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质监、安监、监理、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市政工程开发公司,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认真组织落实。
二、要积极推广应用本《通知》中推荐或替代产品。凡列为本《通知》淘汰或限制使用的产品,设计单位不得选用,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把关,建设、施工单位不得采用。
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本《通知》内容的监督实施,对违反本通知者,责令其改正,否则,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各地市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材料装备处反馈。
联系电话:(0311)7904970、7904570。
E-mail: cl@hebjs.gov.cn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第四批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
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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