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房产局,扩权县(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目前已进入汛期,又值高温酷暑和施工高峰期,为切实避免汛期建筑工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与综合防灾工作要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汛期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汛期建设系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截止2006年6月30日,我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4人,重伤2人;燃气方面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重伤1人;城市运营发生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虽然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情况比较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级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抓好汛期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汛期建设系统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科学严谨的作风做好建设领域内的安全渡汛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建设系统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汛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好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汛期建设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到人,制定并完善主管部门和施工现场的防汛预案。对于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省建设厅《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冀建质〔2006〕271号),组织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检查。一是要加强对塔机基础、龙门架基础、高大工程脚手架基础和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二是要加大对基础开挖、基坑支护、管沟开挖和支护,特别是深基坑工程的开挖和支护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坍塌事故。三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搭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和外电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闸箱门锁是否齐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四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食堂卫生,宿舍、办公室、仓库以及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检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宿舍、围墙坍塌事故。五是继续加强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随意堆放材料等,防止因山体滑坡造成的伤亡事故发生。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监控,确保安全渡汛。
四、切实做好汛期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养工作
一是要加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防汛安全巡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管理职责,对城市排涝设施、危旧房和棚户区、在建工地、道路桥梁、城市供水设施、水源地厂、煤气站等城市防汛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马上整改,使城市防汛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二是要切实做好城区内排水管网、雨水井、排水泵站的清掏、疏通、维修和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其排水能力,对排水暗渠、河沟等要做好清淤工作;对河道岸边的排水口部、闸门等要采取加固措施,保证汛期安全无恙。城市排涝设施在现有的排水能力范围内出现大雨情况下,保证不积水;在超过标准出现大雨时,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积水排出,确保城区内不出现大面积积水,保证城市道路车辆畅通。三是要严格按照城市防汛预案和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防汛应急的人力、器材和物资等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抢险队伍的应急演练工作,确保遭受灾害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启动。一旦发生险情或灾害,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市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各城市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供水、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及时清理路面垃圾等物品。四是要重点对城市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各类游乐设施、供电设备、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架空索道、缆车、过山车和易发生事故的其它交通工具、游乐设施和运输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凡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一律停止运行。要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确保汛期大型游园、游山活动的安全。
五、高度重视汛期城市房屋安全工作
切实抓好汛期城市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重点排查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摸清危旧房屋的底数,建立健全房屋安全档案,掌握房屋安全的实际状况。督促房屋产权人做好房屋安全的自查自报和及时维修治理,尽力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制定汛期房屋安全紧急维修抢险预案,抓好预案中各项措施的落实。实行并落实房屋安全防汛责任制,主管领导要分工包干,对重点危旧房屋要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组建房屋防汛维修抢险队伍,组织维修专业人员和抢险队伍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实际演练,保证在汛期关键时刻能够反应迅速、抢险及时、防范有效。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映,汛情发生后,各市要及时报告城市房屋受损情况和维修抢险情况。
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暑期一线人员作业强度
各级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化“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加强暑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市政公用运营一线作业的巡查力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努力做好本地区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运营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一线作业人员准备防暑降温资金和物资,购置和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向一线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含盐清凉饮料,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同时要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提高工人自我保护和意识。
七、严格汛期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和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同时注意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预测预报。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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