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规划局,扩权县(市)建设局(规划局):
为进一步完善村镇体系,切实解决村庄空间布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1月,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暨村镇建设工作调度会,制发了《关于加快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06]1号,以下简称《通知》),各市按照会议和《通知》要求进行了工作部署。近日,省建设厅对各市的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将全省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会议和《通知》精神,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各市将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作为今年城乡规划工作的重点,分别采取制发通知文件、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单位、召开专门会议等措施,安排部署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一些市还向本级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承德、衡水、邯郸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邯郸市政府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秦皇岛、承德市政府还召开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市规划局在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中逐渐承担起了牵头组织的作用,张家口、唐山市规划局在全市建设(规划)局长会议上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组织动员,石家庄、廊坊市规划局制发了相关文件,对各县(市)的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加强督导和工作调度,推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逐步展开。秦皇岛市成立了以市、县、区规划(建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已初步完成全市4县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基础上,委托秦皇岛市规划设计院对现有成果进行补充完善,将市辖3区的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工作一并统筹编制,并以月为单位定期对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调度。张家口、承德市将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与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紧密结合,采取同步或先期进行,单独专项编制的方式,有效地保证了规划编制工作的正常展开。唐山、廊坊、衡水市规划局分别制定了对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督导检查措施,要求各县(市、区)按月汇报规划编制进度情况。从目前全省的情况看,全省已有71个县(市、区)落实了编制单位,54个县(市、区)开展或完成了基础资料调查,24个县(市、区)完成了规划纲要编制,11个县(市、区)完成了规划成果编制。
二、存在问题
(一)全省总体编制进度缓慢。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2006年6月底,应完成全省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成果编制;3月底,应完成规划纲要编制,但目前完成规划纲要的县(市、区)尚不足全省总数的1/6,与既定的目标任务相差甚远。
(二)各市进度存在明显差异。秦皇岛、张家口市进展情况较好,分别完成了4个县的规划成果和9个县(区)的规划纲要编制;邢台、唐山、承德和廊坊市进展相对较快,部分县(市)已完成纲要编制;邯郸、衡水、石家庄、保定和沧州市进展相对缓慢,仍主要处在基础资料调查阶段。
(三)部分县(市)仍有畏难情绪。一些县(市)不能充分认识到村庄空间布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对村庄迁并的可实施性抱有迟疑态度,加之编制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因此造成组织规划编制积极性不高,工作消极懈怠。
三、下步措施
(一)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优化县域村庄空间布局是季允石省长对文明生态村建设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建设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部署。各市、县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文明生态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意义,将村庄空间布局规划与村庄安全结合起来,改善一些村庄恶劣的人居环境,逐步消除危及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各种隐患;将村庄空间布局规划与文明生态村合理创建结合起来,对一些规模小、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的村庄不再列入创建范围,减少无序和重复建设;将村庄空间布局规划与城市郊区村庄改造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城市与村庄的规划建设,做好基础设施网络的衔接协调。
(二)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编制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是今年上半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目前时间已过半,完成形势十分严峻,已不容再消极等待。各市、县要按照《通知》要求,制订下一阶段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计划,克服各种困难,确保今年6月底前按时完成规划成果编制任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逐县落实规划编制情况。各市要加强对县(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督导和检查,促进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如期进行。省建设厅将成立3个督导组,分赴各市进行督促指导,逐县了解和检查规划编制情况,采取召开市、县座谈会,到有关县(市)蹲点,协助落实编制单位,安排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现场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问题。
(四)补助困难地区,保证全省进度的整体推进。对一些困难县(市),省建设厅将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规划编制的资料调查和纲要编制,以促进困难县(市)规划编制工作的尽快启动。为使补贴资金具有针对性及有效使用,每市可选择2-3个困难县(市)申请资金补助,同时市、县要进行资金等额配套。
请各市务于2006年5月15日前,将下一阶段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进度计划及困难县(市)名单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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