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规划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冀发[2004]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动农村文教卫体等事业的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明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明生态村公共建筑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
按照《通知》要求,文明生态村的基本标准之一是文教卫体设施健全,建有文化活动室、体育健身场所和卫生室,村办学校符合标准。这些公建设施是文明生态村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健康文体活动以及保障常见病及时预防治疗的重要物质载体,有助于广大农民良好思想道德风尚的形成和健康体魄的保持。因此,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方案征集活动,积极组织和发动本地区各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广大工作者积极参与,深入研究不同地域农村公共建筑的特点,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探访,设计出符合农村实际的公共建筑方案。省建设厅将在整个活动结束后,评选出文明生态村公共建筑方案征集活动组织奖和先进单位、个人,并把此次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2005年度考核勘察设计单位的一项重要依据。
为充分体现各级勘察设计单位的实际水平,保证不同地域所征集文教卫体4类公共建筑方案类型齐全,省内甲级勘察设计单位对4类公共建筑均要做出设计方案;乙级勘察设计单位至少要做2类公共建筑设计方案;丙级勘察设计单位至少要做1类公共建筑设计方案;考虑到农村实际生活的需要,各勘察设计单位还要对养老院、公共浴池等其他类公共建筑任选一项做出设计方案。以上各类设计方案不得少于2套,并按时限要求送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二、技术要求
(一)公共建筑设计具体项目及功能要求:
1、文化活动室:应设有阅览室、棋牌室、文艺室、展览室等,具备进行宣传教育、学习科普知识、开展日常文化娱乐活动等功能。
2、体育健身场所:应设有室内健身房、球类活动室以及露天健身活动场地等。体育健身场所也可与文化活动室一体布置,形成文体活动中心。
3、学校:包括幼儿园和小学,幼儿园规模可分为3班或6班;小学可分为12班、18班或24班。
4、卫生室:应设有诊断、注射、取药等场所,具备进行群众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妇幼保健以及常见病治疗等功能。
5、其它类公共建筑:
(1)养老院:应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设施,具备专门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进行养老服务等功能,规模宜为20-50床。
(2)公共浴池:应设有洗浴、更衣等设施,规模宜为5-10个浴位。
(二)公共建筑设计要符合不同地域的自然环境条件,建筑风格宜简洁、明快,体量、色彩、形式要与周围建筑和环境相协调,在继承地域传统建筑文化的基础上,体现现代建筑的特点。
(三)公共建筑设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充分考虑当地的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技术要求。建筑材料宜做到就地取材、方便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外墙装饰工程和屋面工程的材料、色彩应当在图纸中说明。
(四)图纸要求
1、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1:500)。应绘出环境、道路、绿化、建筑等平面布局,标识公共建筑类型名称,简要说明方案创意、适宜地区及气候、地质条件,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列表说明。
(2)建筑平面图(1:50-1:200)。建筑平面图应标明房间面积、轴线尺寸、门窗位置及设施布局等。
(3)建筑各立面及主要剖面图(1:100-1:200)。
(4)建筑鸟瞰图或透视图(彩色渲染)。
上述图纸比例可根据实际设计需要自行调整。
2、图幅纸张:二号墨线白纸图,设计者对作品应自行编号以示完整。
3、单位和作者:图纸正面不得印有设计单位图签及作者单位、姓名,在每张图纸背面右下角注明工作单位、姓名(从左至右排序、每个方案作者署名不得超过3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用不透光材料密封贴好,待评选后启封。
(五)报送资料要求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含光盘)。设计单位和个人自行留底,报送资料不再返还。
三、时间要求
各市和扩权县(市)务于2005年7月1日前,对征集的文明生态村公共建筑方案进行初审,并于2005年8月1日前将方案及《河北省文明生态村公共建筑方案征集情况表》(见附件)报送至河北省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过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石家庄市工农路230号。
邮政编码:050051,联系电话:0311-3850848;3850849。
四、评审发布
省建设厅将组成由有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全部报送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设计资料是否完整;建筑方案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筑结构和选材是否符合当地自然环境情况;建筑风格是否体现地域文化特点;建筑经济是否合理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佳作奖若干名,由省建设厅颁发获奖证书,由获奖作者所在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获奖公共建筑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后,在全省发布实施。
附件:河北省文明生态村公共建筑方案征集情况表
二○○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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