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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2004-10-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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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规划局:
  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定于2004年11月11日-13日在石家庄市人民会堂会展中心举办,为确保这次成就展收到预期效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地点与日程
  时间:2004年11月11日-13日。
  地点:石家庄市人民会堂会展中心。
  日程:11月9日-10日布展,11日-13日上午展览。11日上午9:00举行开幕式,展览期间将举办小城镇招商合作项目发布及洽谈会、中小企业家论坛等活动,13日下午撤展(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二、布展
  11月9日-10日,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参展单位在石家庄市人民会堂会展中心布展,各市要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和展位进行布展。为做好展览宣讲工作,展览期间每个设区市要配备1名专职讲解员,每个展位要配有1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
  三、活动安排
  (一)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开幕式
  时间:11日上午9:00;
  地点:石家庄市人民会堂会展中心南门广场;
    邀请出席领导:(1)建设部有关领导;(2)省委冯文海副书记,省人大何少存副主任,省政府柳宝全副省长,省政协刘德忠副主席,省政府赵国昌副秘书长;(3)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4)省直金融单位负责同志;(5)各设区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参加人员:(1)省建设厅朱正举厅长、边春友副厅长、苏蕴山助理巡视员、冯长锁总规划师和届时在石的其他厅领导,以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2)省贸促会王玉楼会长、罗强副会长,以及相关负责同志;(3)省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4)省直部门有关负责人;(5)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局长、主管副局长、村镇建设处(科)长;(6)全省50+100个重点镇党委书记(镇长)。(7)石家庄市辖区内县(市)政府主管县(市)长;(8)石家庄市园林局、房管局、城管局负责人;(9)石家庄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单位负责人;(10)石家庄市辖区内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局长、主管副局长,村镇规划(建设)科(股)长;(11)省辖区内部分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类投资公司。
  (二)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招商发布及洽谈会
  时间:11日上午11:00--12:00;
  地点:会展中心三楼中型会议厅;
  主持人:省贸促会罗强副会长;
  内容:建设厅助理巡视员苏蕴山发布招商项目;各市建设局(规划局)组织本市人员与客商洽谈;
  参加人员:外商客户,省内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投资公司和新闻媒体。
  (三)中小企业家论坛
  时间:11日下午14:30—17:00;
  地点:会展中心三楼中型会议厅;
  主持人: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王雅君;
  参加人员:河北省中小企业家,重点镇书记(镇长),新闻媒体。
  请各市建设(规划)局组织上述人员参加开幕式和各项活动。
    四、参观组织
  参观时间:11月11日下午至13日上午。
  参观人员: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建设(规划)局局长、科股长,设区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投资公司,省重点镇主管镇长,一般乡(镇)长等参观展览。
参观顺序:
  11日上午:石家庄市(参加开幕式);
  下午:邢台市,邯郸市,衡水市,保定市;
  12日上午:沧州市,廊坊市,唐山市;
  下午:秦皇岛市,张家口市,承德市。
  五、会务安排
  此次成就展,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布展工作人员务于11月8日下午报到,地点:石家庄市燕春饭店(石市中山东路189号,北国商城对面)。参加开幕式和参观展览人员分别于11月10日和参观日前一天报到,地点:石家庄银河宾馆(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由于饭店床位紧张,请各市建设(规划)局统一填写参会回执,务于11月5日前反馈省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以便提前安排(回执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宜
  各参展单位务于11月2日前向组委会呈报宣传材料10份,电子光盘1张(其余宣传资料自带);未缴纳参展费的单位,于11月5日前,将参展费电汇、信汇或面交河北省小城镇规划建设协会。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230号,邮编:050051,开户银行:石家庄市农业银行裕华支行,帐号:360001040004592,联系人:王亚静,电话:0311-3850848。
  附件:1.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日程安排
  2.河北省重点小城镇建设成就展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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