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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村〔2004〕387号      2004-09-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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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规划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村庄居民点空间布局,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的必要性。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有助于改变目前我省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资源整合难度大的状况,促进各地集中有限的物力、财力进行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全省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二、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市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做好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积极会同民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拟定村级规模标准,按照《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见附件)做好规划成果的验收。各县(市)具体负责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在充分吸纳乡镇域总体规划中迁村并点的措施建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意见,科学确定县域村庄空间布局,按照文明生态村创建的时间要求,分别提出2005年、2010年和2020年等不同时限内村庄调整撤并的具体方案。
  三、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要在年底前完成。各市务于2004年10月31日前向省建设厅书面汇报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的进展情况,并于12月31日前将各县编制成果报送省建设厅。 
  附件:河北省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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