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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法[2006]004号 2006-0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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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4日第9次厅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6年1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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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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