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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法〔2006〕003号      2006-0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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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各扩权县(市)建设系统各部门: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4日第九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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