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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   冀建法[2005]487号      2005-10-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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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扩权县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0月18日厅第17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建设厅质安处联系。

    附件: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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