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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的通知
冀建法[2005]463号 2005-10-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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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园林局、各扩权县建设局:
《河北省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已经2005年9月23日厅第1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
二○○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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