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要求
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一、工法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特点。
二、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三、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四、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
五、材料和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说明本工法所必须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数量。
六、质量控制: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采取的关键质量控制措施。
七、劳动组织及安全:说明本工法所需的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八、环保措施:说明施工全过程必须采取的环保措施。
九、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际工程量和应用效果。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炼,数据要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