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2008年民主评议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行风建设工作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目标,着眼优化发展环境,着眼服务和谐社会,着眼有效预防腐败,按照“抓住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主题氛围、建立工作制机”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力解决妨碍建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巩固行风工作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再创佳绩,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的总体目标是,在经济和社会管理类22个系统中达到第12位。根据这个目标,以2007年度各单位的成绩为基础,依据省2008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对各市局2008年民主评议工作目标确定如下:
1、各市建设局工作目标
上年度被评为“免评单位”的张家口市建设局,今年的成绩要达到本参评组的前3名;上年度被评为“优秀单位”的唐山市、邢台市、廊坊市、衡水市建设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4、4、5、6名;上年度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沧州市、秦皇岛市、保定市、石家庄市、邯郸市建设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5、6、6、8、8名;上年度被评为“达标单位”的承德市建设局,今年成绩要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1名。省建设厅主管领导梁军,责任处室和单位为市场处、质安处、村镇处、材料处、监察办、安监办、质监站、造价站、招标办。
2、各市规划局工作目标
上年度被评为“免评单位”的张家口市规划局,今年成绩要达到本参评组的前4名;上年度被评为“优秀单位”的邢台市、衡水市规划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3、7名;上年度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廊坊市、石家庄市、唐山市、承德市、邯郸市、保定市规划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6、7、7、9、10、14名;上年度被定为“达标单位”的秦皇岛市、沧州市规划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1、14名。省建设厅主管领导苏蕴山,责任处室为规划处。
3、各市城管局、公用(园林)局工作目标
上年度被评为“免评单位”的张家口市公用局,今年成绩要达到本参评组的前2名;上年度被评为“优秀单位”的秦皇岛市公用局、邢台市城管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2、5名;上年度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保定市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集团、保定市、石家庄市园林局和石家庄市城管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8、10、12、15名;上年度被评为“达标单位”(含合格单位)的承德市、唐山市、邯郸市、秦皇岛市、衡水市城管局和邯郸市公用局、承德市公用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7、9、10、13、18和前10、13名。根据去年评议情况和行业特点,今年城管行业仍为行风评议工作的重点。省建设厅主管领导边春友,责任处室和单位为城建处、燃气办。
4、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目标
上年度被评为“免评单位”的石家庄市、唐山市房管局,今年成绩均要达到本参评组的前3名;上年度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秦皇岛市、衡水市、张家口市房管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8、8、10名;上年度被评为“达标单位”的邢台市、承德市、廊坊市、邯郸市、沧州市、保定市房管局,今年成绩要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0、13、13、14、15、17名。根据去年评议情况和行业特点,今年房管行业仍为行风工评议作的重点。省建设厅主管领导曲俊义,责任处室和单位为房产处、房改办。
5、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目标
上年度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保定市、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成绩均要达到本参评组的前8名;其他中心要向更高目标努力,最低成绩要达到本参评组的第10名。省建设厅主管领导曲俊义,省建设厅责任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监管办。
今年各类新参加评议的单位,年终成绩最低要达到本参评组的第10名。
三、重点工作
(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创新发展理念,坚决抛弃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验主义、惯性思维。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整改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高部门和行业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大力弘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决反对、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疾苦,搞好科学谋划,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有效制约权力运行,促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动态公开,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政府采购等重要权力,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权力项目,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载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落实研究重大事项“处务会议纪要”制度和研究重要事项“会审会”制度。在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推行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工作反馈、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规范服务相关制度,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充分关注民生,服务和谐社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坚决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目标,确立人性化执法理念,规范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行为,规范拆除违章建筑、整治马路市场和户外广告工作内容和流程,严肃查处采取断水、断气等方式或者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制拆迁等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行为。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严肃查处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案件,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推进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重点解决违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的行为。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建设方案,提请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和决策。对城镇房屋征收拆迁要做好补偿、安置工作。清理不必要的检查和评比,减轻基层和企业的负担。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认真落实“服务提质、工作提速,规范管理”的要求,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为标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问题。建立健全跟踪问效、督查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AB 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等基本制度,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五)注重规律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行风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的制度是实现行风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和稳步运行发展的根本保证。在2007年度民主评议行风中被评定为免评和优秀的单位,均要作为试点单位进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研究探索。这项工作的大体安排是,4-6月份为自行研究探索阶段,形成初步成果;7-8月份为论证完善阶段,同时优化确定试点成果和推广单位;9月份组织召开行风长效机制研究成果推广现场会。要从行风建设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入手展开研究探索,围绕提高服务层次、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廉政水平,重点对组织领导、专项会议、工作部署、检查督导、开展活动、树立典型、协调报告、对外宣传、绩效考核、奖惩激励等方面进行创新性探索,致力构建体系化和具有自激运行动力的工作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
行风是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风的外在反映,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充实和加强行风办的力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要求,切实把行风工作与业务工作捆在一起,做到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以业务工作的有效落实带动行风工作的扎实开展,以行风工作的积极氛围促进业务工作的与时俱进。要坚持上下一致、按级负责,着力建立“省厅重点抓督查、市局主要抓区县、区县集中抓自建”的整体联动机制。
(二)扎实搞好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确保行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周密安排行风建设各项活动,按照省行风办确定的新的评议步骤、方法和所在市行风工作安排,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做到每季度有重点、每个月有活动、每件事有效果。要高度重视半年一次的问卷测评工作,以富有成效的工作提高公众满意度,争取高位分值。各设区市建设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评议结果、重要活动安排和实施情况,向当地行风办和省建设厅行风办报送。于2009年2月上报年度评议结果和工作总结。
(三)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和宣传报道工作
行风工作是一项开放性、影响性很强的工作,沟通协调和宣传报道非常重要。要重视与当地纪委、行风评议办公室、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行风监督员以及人大、政协等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邀请检查指导和参加重大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争取更多的帮助指导和理解支持。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有创意、有影响的“为民服务”活动,使行风工作根植于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中。要十分重视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利用各种方式宣传行风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工作“亮点”,扩大影响,展示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
(四)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
认真实施《2008年全省建设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考核奖惩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工作考评、奖优罚劣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于在当地年度考核评议中位于本参评组前三分一的单位,省建设厅予以“优秀单位”奖;位于前三分之二的单位,予以“先进单位”奖;较上年度上升3个(含)位次以上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在年度行风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对全年满意度总评结果处于本参评组后2名位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在省建设厅开展的评先评优中实行有限否决。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制定科学、明确、规范的考核标准,确实做到真考、真奖、真罚,促进行风工作的落实,确保年度目标实现。
五、领导机构
省建设厅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行风建设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正举(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杜庆雨(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冯玉库(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杰伟(监察室负责人)
副主任:周建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孙建民(负责日常工作)
工作人员:安俊玲、张国贞、逯炜、聂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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