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沧州市建设局、唐山市房管局、张家口市房管局、衡水市房管局、沧州市房管局等单位,针对新的评议办法,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在重视抓好本级的同时,注重加大对县(市)、区行风工作的督导力度,呈现出上下一致、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他们的一些做法,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希望各单位以此为鉴,并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问题,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积极实践,确保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 沧州市建设局强化对县(市)、区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领导挂钩,明确责任分工。其中,由8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和7个责任科室对34个县(市)、区建设局及所属站办实行包干包片,并根据08年的总体目标任务,对下进行了层层分解和具体明确。各责任领导和科室,按照责任要求,把行风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具体督导,为实现年度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 唐山市房管局、张家口市房管局、衡水市房管局与所属基层单位签订责任状,成为他们强化对行风工作组织领导的突出特点和具体抓手。
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切实解决机关效能、行业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推行行风建设责任制。4月初,在行风建设部署动员会上,局主管领导与19个基层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基层各单位在专题研究行风建设工作时,把《行风建设责任状》延伸到基层站队的每一个岗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所制定的《行风建设责任状》,在内容上重点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纠风治乱、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九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负总责;把民主评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奖惩制度,在行风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负责任,年度内发生违规违纪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考核测评中群众满意度低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年终评先一票否决。
张家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以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行风工作力度,按照“想民、为民、便民、提速、增效、促发展”主题要求,依据民主评议、机关效能建设、“两提一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王铜山局长与所属13个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了责任状。主要针对加强组织领导、效能建设、履行职能、改进工作、践行承诺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严格规定,对于造成失职、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实行责任追究。
衡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和省建设厅、市经委的安排部署,以“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和“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实现房管事业三年大发展”活动为契机,着眼整顿队伍、提高素质、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优化环境,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局长马金骥同志在5月份召开的房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衡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状》,并提出具体的要求,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或不作为乱作为的实行责任追究。
☆ 5月8至22日,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德森同志带队,局机关工作人员、基层窗口单位支部书记和14个县(市)局主管行风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三组考察组,分别到行风评议成绩较好的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就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学习、考察。
通过学习考察,看到了差距和不足,研究并确定了加强行风工作的主要着力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针对房管系统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最敏感、最为关注,如房价、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热点问题较多,行风建设任务重、难度大等特点,确定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增强行风工作的紧迫感,深入研究新形势、新规律、新特点,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破解影响行风建设的“瓶颈”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将进一步强化“一把手”工程,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抓县市”的要求,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和分片包县(市)、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岗位中,营造全员参与抓行风的浓厚氛围。三是注重队伍建设。通过练内功、强素质,以过硬的队伍、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群众的认可。四是搞好横向沟通和对外宣传。继续组织人员搞好参观见学活动,学习先进单位的做法和成功经验。继续抓好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房管系统的职能范围,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消除误解;宣传房管系统的“亮点”和成就,展示房管人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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