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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职工权益
  2008-08-1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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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加大依法催缴力度,制定了按月催缴制度。一是加大未建制和欠缴企业催缴力度。执法稽查科对已掌握的未建制企业和欠缴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上半年,共电话催缴200个单位,对48家新建企业进行了走访宣传、催建制度工作。二是对拒不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公告和行政处罚。对于经反复宣传、催缴仍不办理开户手续的单位,管理中心通过公积金网站等相关媒体予以曝光,进行公告。对个别具备缴交条件、多次催建催缴拒不建制和恶意欠缴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立案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三是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3个未建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起职工个人举报原单位欠缴情况进行了了解核实,对该单位下发了《限期缴存通知书》。新增加开户单位120个,5000多名职工办理了公积金缴存手续;46个单位恢复了正常缴交;14个未缴、9个欠缴的单位正在联系恢复正常缴交事宜,催建催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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