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2008年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着力实施“五项效能监察”: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所涉及的项目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二是围绕局重点工作,特别是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施工现场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节能减排和县城容貌综合整治等项工作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三是围绕具有执法职能和审批职能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四是对重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五是围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确保依法行政。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健全行政问责和受理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举报案件认真办理,对调查属实的将依据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市《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损害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