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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为3300户家庭提供廉租房保障
  2007-12-20 12:02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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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秦皇岛市政府获悉,截止到11月底,该市已经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3300户,9085人提供了廉租房保,实现了应保尽保。

    该市扩大了市本级财政对廉租房保障资金的支付范围和比例,由原来只对城市区匹配资金扩大到各县,匹配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了80%。该市已经安排明年廉租房保障资金2430万元,计划购置实物廉租住房100套,使实物配租户数达到应保障户的15%-25%。该市确定,明年起廉租房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条件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以下。目前,该市已经建立起市、县(区)完整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管理电子和纸质档案,各县(区)均设立了财政专户和廉租办资金专户,实行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储存,专项管理,有效监管。同时,该市还建立了完善的廉租住房申请、审批和退出办法。

    今年,秦皇岛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6个,总建设规模100.37万平方米。明年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2个,建设规模40万平方米。其中统建项目5个,建设规模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开发联动项目7个,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这些项目的建设用地已全部落实。该市创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模式,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联动机制,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保证了经济适用住房按计划及时投放市场。同时,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转让、监管等进行了改革和规范,严格套型面积标准,严格集资建房的审批,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内循环运行机制。(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商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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