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核组现场考察邢台市经济适用住房情况
记者跟随河北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一行在邢台市了解到,在推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过程中,该市率先在河北省试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新模式,变“补砖头”为“补户头” ,变“暗补”为“明补”。
据邢台市常务副市长宋文介绍说:“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其主体对象主要是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邢台市于2007年开始试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模式,经济适用住房的货币补贴模式主要是由财政筹集资金将住房优惠政策以货币补贴形式,直接落实到低收入家庭。目前邢台市通过住房情况调查,其中低收入家庭有3500余户,邢台市将分三年,计划每年解决1000户,每户补贴标准为2.5万元。”
宋文说:“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模式可以有效避免经济适用住房标准难以控制,销售价格难以监管,有限产权难以变更等问题。今年邢台市计划完成发放补贴1000户,每户补贴标准为2.5万元,共需2500万元,此项资金邢台市政府已经批示,该市财政部门也已列专户。”
据了解,邢台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申请条件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0.65倍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总住房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发放顺序为依据困难程度由低向高次序进行。目前,邢台市第一批702户,按照困难程度,由高到低的原则,结合审核情况,已在邢台日报、牛城晚报上进行了公示,第二批298户正在审核中,近期将在其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顾文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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