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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布未来三年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
  2007-12-1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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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8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布《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并在石家庄市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0年,包括总则、住房建设结构、规划目标、住房保障规划、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实施措施以及附则。

  规划明确,未来三年,石家庄市的住房建设结构是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积极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控制高档商品住房建设。重点发展套型面积(指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建设,所占比重达到总住房面积的70%以上。规划期末实现城市普通家庭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的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建设各类住房12.37万套,总建筑面积1066.65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10.36万套,建筑面积820.65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7%。

  在各类住房中,规划商品住房8.73万套,建筑面积849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2.01万套,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6.72万套,建筑面积603万平方米。

  根据商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2008年建设商品住房2.91万套,总建筑面积283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24万套,建筑面积201万平方米。2009年建设商品住房2.91万套,总建筑面积283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24万套,建筑面积201万平方米。2010年建设商品住房2.91万套,总建筑面积283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2.24万套,建筑面积201万平方米。

  住房保障规划中,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规划经济适用住房3.39万套,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规划期末建设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2530套,总建筑面积大约12.65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建设年度计划,2008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9100套,总计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844套,总计建筑面积4.22万平方米。2009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400套,总计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844套,总计建筑面积4.22万平方米。2010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2400套,总计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842套,总计建筑面积4.21万平方米。

    规划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537公顷,年均供应建设用地约179公顷。其中,加大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住房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所占比重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的用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东南分区作为新增城市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重点布局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规划指出,以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手段。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确定的住房目标和住房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是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的具体依据。对不符合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准规划选址。(赵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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