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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规划局加强民主决策 提高规划科学性
  2008-06-15 14:50    城乡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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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好“城乡规划年”活动各项任务,结合沧州市目前面临的融入和适应环渤海经济圈,建设沿海强市的快速发展形势,沧州市规划局从健全和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入手,积极改进规划审批决策工作,推进规划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着手建立城乡规划顾问团。近期,将聘请3名国内规划领域的专家学者作为城乡规划工作的顾问,对重大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进行技术审查和技术指导,提高重大规划的编制水平。二是加强了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比选管理。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求建设单位报送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不少于2个,建筑方案不少于5个,满足多方案比选,优中选优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方案的初审,对方案在科学性、合理性、艺术性上进行把关,保证上会研究方案的质量,促进建设单位提高方案设计水平。三是强化了公众参与。审批的各项规划和建筑方案,均通过项目现场、互联网等途径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提高了规划设计方案的社会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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