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建设厅-建设资讯-专题-城乡规划年-各地信息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立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2008-06-15 14:46    城乡规划处
字号 [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为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石家庄市规划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健全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制度的实施意见》,主要目的是让专家为审批的项目把关,提升石家庄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审批水平,高起点,高质量的保证“三年大变样”的龙头——规划工作的开展。

    5月17日,石家庄市规划局邀请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柴裴义、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顾问总建筑师李拱辰和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梁伟,对该局报建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与会专家就这些规划和建筑设计项目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评议,并就每个设计方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这些项目的下一步的修改完善和审批提供了有力的专业依据。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