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如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从何入手?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二者是什么关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研究员顾文选在4月8日召开的河北省城市发展与城市化研讨会上对此做了深刻阐述。
顾文选认为,在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城镇化目标过程中,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将呈现三大趋势。
第一个趋势是继续实行亦工亦农、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全国的准城镇人口仍将维持在1亿人左右。虽然近几年珠江三角洲等局部地区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但从全国整体情况来看,东部沿海地区的城镇化在追求质量的情况下仍将有所发展,全国仍将维持1亿人以上的准城镇大军,这个趋势将不会改变。
第二个趋势是有条件转为城镇居民的人口每年将维持在近千万人左右。就是说,在上亿的准城镇化大军里,能够在城镇永久定居的仍然是少数,相当大的一批农村人口将有可能随着小城镇发展条件的改善,向小城镇转移。
第三个趋势是我国城镇化的空间形态将呈现多样化。发达的沿海地区和交通走廊地带,将以城市群作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中心城市必须和周边的小城市和小城镇形成一个整体,联动发展,而不是孤立的发展大城市。中部广大地区将形成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为龙头的若干新的城市群,这些城市要用地少、就业多、要素聚集能力强。西部及其它边远地区将仍然实行以现有城市、县域、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形成经济、人口、服务中心。
顾文选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极为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比起解决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工程措施、物质性建设,要更艰巨更复杂。可以说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盘棋,不是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分割几块的工作,而必须相互联系、不断调整方向和重点,实现稳步快速,持续向前发展。
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有7.5亿乡村人口,有乡集镇21820多个,有行政村63.36万多个,自然村320.74万个。集镇建成区现状平均35.8公顷,平均人口2427人,自然村落平均仅248人,行政村平均仅1255人。无论是乡镇还是自然村,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规模过小。顾文选认为,如何在生产发展的同时搞好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必须早做筹划的一项系统工程。他认为,新农村建设应首先从规划入手,对整个农村地区分省、分市、分县,统一规划,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当地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发展目标,预测出农村人口规模,根据未来农业生产方式、规模、布局,拟定农村居民点格局,并统筹规划各项基础设施和配建公共社会服务设施,同时制订出五年近期建设计划。
为搞好农村居民点合理布局,顾文选还提出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安全第一原则;产业关联与效益优先原则;适度人口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原则;有利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原则;就近调整与整体搬迁相结合,群众乐于接受和利于延续传统文脉原则 。
由于我国的农业、农村、土地制度的特殊性,顾文选认为,我国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候,城镇化的人口目标可能稍低于欧美典型市场经济国家和其他地区的大农场庄园制的国家。他预计,未来我国基本实现工业化、社会现代化时,农村人口将长久保持在6亿人左右;全国城镇人口总量绝对数约10亿人,比重长期维持在60%~65%左右;小城镇数量及容纳的人口总量将占有相当比例,城镇人口可望达4~5亿人左右。
基于这样一种分析,顾文选认为,我国新农村建设不是孤立的,不能仅仅就农村论农村。它仍将与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大格局相联系;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不是暂时的、附属的,而相对独立于城镇之外的一个长久的战略安排。简言之,解决未来6亿左右的永久农村人口的生产、就业与生活安居问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与城镇化一起成为驱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两个巨轮。(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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