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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治理商业贿赂督导检查组对我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006-10-08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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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掌握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9月29日,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检查组对我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省督导检查组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霍观宇任组长,一行四人。督导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我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资料,抽查了一个厅属单位,召开相关企业代表座谈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边春友,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冯玉库以及机关党委、财务、监察室、法规处和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全喜同志就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督导组还查阅了我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机构建设、检查督导、案件报送、宣传报道、长效机制建设等文件资料。随后,抽查了厅属单位招标办。听取招标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专项治理成果的网上演示。同时,还与招投标管理部门、建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部分代表就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大力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等问题进行座谈。


    最后,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导检查组组长霍观宇代表省督导检查组,对我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很高评价。他指出,总体看,省建设厅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坚持高站位、高起点、高标准,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形成了共识、形成了合力、形成了强大声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走在了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前列。具体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建设厅党组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能够迅速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和车辆“三保证”。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宣传专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造势,营造了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深入推进自查自纠。建设系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采取细化办法、确定联系点、自我剖析等方式突出开展了“三发放、三查找、三清理、三签订、三整改”等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突出严、细、实。由厅领导带队组成六个督导组,分三次对各设区市进行督导检查以及分行业、分系统召开了四次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会。它及时传达上级指示、收集各地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工作上突出表现严、细、实。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特别是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和研究深层次问题上,突出在“新”字上下功夫,有新意、有突破。


    同时,对我厅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阶段性总结,不断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进行重点督导。二是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侦破一批建设系统有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充分体现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三是加大对招投标、中介机构监管,逐步完善各项具体措施,规范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的行为。四是进一步抓好督导检查。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决防止专项治理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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