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公用)局、房管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定市园林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成效和质量,推动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考核评估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经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7年3月中旬开始,对全省建设系统各设区市各局(中心)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评估内容
按照河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考核评估评分细则》所设及的相关内容(冀治贿办〔2007〕2号)进行考核评估。
二、 考核评估方法
(一)听取各设区市各局的专题汇报(要求有文字材料),了解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
(二)检查有关文件资料,考核评估打分。
(三)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交换意见。
(五)汇总上报,各考核评估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打分。考核结束后,考核评估有关文字材料,连同各局(中心)汇报材料,报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评估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评估验收工作在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时间安排在3月10日至3月20日左右。具体考核评估时间由各评估组联系人与各市进行联系。
(二)考核评估范围与考核评估组组成
此次考核评估工作拟分成六个小组,每组由四至五人组成。组长由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任组长,成员由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长 杜庆雨(省建设厅副厅长),副组长:郭林书;成员:冷小明、司 涛。考核评估范围:石家庄市。联系电话:13931159528
第二组 组长 边春友(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李安钢,成员:潘新伟、苏国枫。考核评估范围:保定市、廊坊市。联系电话:13932151068
第三组 组长 曲俊义(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增文,成员:倪文国、邢光明。考核评估范围:唐山市、秦皇岛市。联系电话:13933136122
第四组 组长 冯玉库(省建设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副组长:于文学,成员:杨杰伟、张 涵。考核评估范围:邢台市、邯郸市。联系电话:13722893288
第五组 组长 苏蕴山(省建设厅总规划师);副组长:桑卫京,成员:靳成彬、王光达。考核评估范围:承德市、张家口市。联系电话:13932102236
第六组 组长 杨全喜(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小组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闫晓江,成员:郭敬国、彭 健。考核评估范围:衡水市、沧州市。联系电话:13832350101
河北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