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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亟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2006-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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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06(博鳌)房地产论坛的部分专家学者呼吁:我国亟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专家认为,尽管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有“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居住用地供应量七成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等规定,但是这离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还有很大距离。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主任易宪容说,在新加坡,90%的住房都是由政府以廉租房的形式初步解决的,从而使新加坡得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根本保证;在日本,无论是战后为“房荒”而建“公营住宅”的时期,还是上世纪50至90年代为工薪阶层建造住宅时期,政府都起到了主体作用。日本80%的住宅为普通居民集合住宅,剩余20%才允许私营集团开发商品住宅。 

    在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张元端看来,未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高档房不一定供过于求,但经济适用房一定是供不应求的。而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的关键在于住房保障体系。
 
    张元端说,住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社会问题。富人的住房问题解决了,穷人的住房问题暴露出来了;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解决了,新进城农民的住房问题又会诞生。因此,要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最好途径就是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现在大部分人还是不可能在两三年内就能拥有一套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最理想的解决办法就是租房。
 
    易宪容称,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并不是说让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都进入住房保障体系,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当务之急是,政府通过调控,确保那些贫困家庭进入住房保障体系,其余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依然进入房地产市场,政府通过税收、货币化补助、信贷的方式使房地产市场能提供比较低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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