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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市化和城市建设有关情况
河北省城市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5-05-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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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省情简介
  河北省环绕京津,东临渤海,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自元代以后被誉为京师畿辅之地。全省土地面积18.89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和平原分别占30%以上,耕地6.44万平方公里。全省交通发达,是首都通往全国各地的必经之地,公路通车里程6.5万公里,居全国第3位,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681公里,居全国第4位。环渤海大陆岸线487公里,港口吞吐量突破2亿吨,以秦皇岛港为主枢纽,以黄骅港、京唐港为区域性重点港口,以在建的曹妃甸港为大型深水接卸码头的港口群体系正在形成。全省旅游资源丰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居全国第3位,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风景名胜区7个,承德避暑山庄和外八庙、清东陵、清西陵等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河北是农业大省,主要农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工业门类齐全,是全国重要的钢铁、建材、化工、医药、纺织和煤炭生产基地。钢铁、化学原料产量均居全国第1位,玻璃、卫生陶瓷产量居全国第2位,纱、布产量居全国前7位。2004年全省GDP达到8836.9亿元(居全国第5位),比上年增长12.9%,为1997年以来最高增幅,提前一年实现了“翻两番、三步走”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即2005年GDP力争达到800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70.4亿元,增长6.7%;第二产业增加值4703.4亿元,增长14.8%;第三产业增加值2763.2亿元,增长12.5%。人均GDP在上年突破万元的基础上,达到13017元(山东1.69万元、河南9072元),比上年增长12.2%。完成全部财政收入778.3亿元,比上年增长22.6%。
  2004年部分省(市)GDP总量和人均水平情况
排序    省(市)    GDP总量(亿元)    排序    省(市)    人均GDP(元)
1    广 东    16039.5    1    上 海    55090
2    江 苏    15512.4    2    天 津    31550
3    山 东    15490.7    3    北 京    28695
4    浙 江    11243.0    4    浙 江    23942
5    河 北    8836.9    5    江 苏    20871
6    河 南    8815.1    6    广 东    19316
7    上 海    7450.3    7    福 建    17218
8    辽 宁    6872.7    8    山 东    16925
9    四 川    6556.0    9    辽 宁    16297
10    湖 北    6320.5    10    黑龙江    13897
11    福 建    6053.1    11    河 北    13017
12    湖 南    5612.3    12    内蒙古    11305
13    黑龙江    5303.0    20    河 南    9072
  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951.3元,比上年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171.1元,比上年增加318元,增加额是1997年以来最多的一年;增速达11.1%,为近7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也是近6年来首次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9.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1%。
  二、全国城市化情况
  (一)历史脉络。建国以来,全国城市化发展经历了稳步上升、曲折缓慢和加速发展三个时期。特别是1978年以来,我国城市化过程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并在1996年前后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年均增长1.3-1.5个百分点。从全国范围看,十五大以前,城市化进程随着经济发展出现过较大波动,客观上表现了一定的自发性,城市化的提法大多限于理论界的讨论,缺乏政府主导的推动力量;从十五大到十六大,城市化的概念逐渐在政府决策中得到认同并逐步深化,突出了其战略地位。
  十五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
  十五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第一次专门制订了《城镇化发展重点专项规划》。
党的十六大则更为鲜明地提出,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发展情况。根据“九五”时期数据分析,全国城市化发展区域差异明显,东部地区城市化水平约37%,中部地区约30%,西部地区约24%。除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以外,辽宁省城市化水平最高,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西藏自治区最低,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1%。“十五”期间,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化发展迅速,全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依然主要分布在东北和东部沿海省份。2004年,全国城市化水平由2000年的36.1%提高到41.8%,年均递增1.4个百分点以上。
  全国各省(区、市)城市化水平
序号    年份    2003    2004    序号    年份    2003    2004
    全国    40.5%    41.8%        全国    40.5%    41.8%
1    上海    >70%    >70%    17    青海    38.2%    38.5%
2    北京    >70%    >70%    18    宁夏    40.0%    41.0%
3    天津    >70%    >70%    19    新疆    34.4%    35.2%
4    辽宁    56.0%    56.0%    20    江西    34.0%    35.6%
5    浙江    53.0%    54.0%    21    湖南    33.5%    35.5%
6    黑龙江    52.6%    52.8%    22    河北    33.5%    34.5%
7    吉林    51.8%    52.3%    23    陕西    32.7%    33.0%
8    广东    47.7%    -    24    安徽    32.0%    33.5%
9    江苏    46.8%    48.0%    25    四川    30.1%    31.1%
10    福建    45.1%    46.0%    26    广西    29.1%    31.7%
11    内蒙古    44.7%    46.0%    27    河南    27.2%    28.9%
12    湖北    42.9%    43.7%    28    云南    26.6%    -
13    海南    42.0%    42.6%    29    甘肃    27.4%    28.6%
14    重庆    41.9%    43.5%    30    贵州    25.0%    -
15    山东    41.8%    43.5%    31    西藏    -    -
16    山西    38.8%    39.6%                
  三、河北城市化战略思路
  (一)战略提出。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的趋向。目前,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已由1996年的1:2.2扩大到2003年的1:2.54,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为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差距过大、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日渐突出的状况,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2003年省委六届三次全会把城市化摆上活跃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与“科教兴冀、两环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一起确立为河北省的四大主体战略,提出以城市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城市化,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策,不仅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也是从根本上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是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促进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
  (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城市化与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相结合,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具有河北特色的城市化道路,推进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提供更多的就业、创业条件和更好的生活空间,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阶段目标。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提出,2005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36%以上,2010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44%左右(年均提高1.5个百分点),2020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57%左右(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确定这个目标,是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的,既有一定的前瞻性,又考虑了实现的可能。这个目标略低于同期全国平均预期水平(建设部在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决定》时,提出2020年全国城市化水平达到60%左右)。
  五条原则。①坚持城乡统筹、互动共进原则,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②坚持产业兴市、经济带动原则,把城市化与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以产业聚集带动城市化发展;③坚持区域一体、协调发展原则,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城市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④坚持改革推进、制度创新原则,消除各种阻碍发展的政策障碍,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⑤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原则,把城市化与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有机统一起来。
  空间布局战略。全省提出“加快发展中间一线,积极推进南北两厢”的战略构想,进一步完善总体布局,加强区域分工与协作。以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为中间一线,建设经济发展的隆起带;以邯郸、邢台、衡水、沧州为南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以张家口、承德为北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经济发展新跨越。以京津唐、京津保两个三角地区为骨架,构筑环京津城镇密集地区;以石家庄为核心,构筑环省会城镇密集地区;加快港群体系和新兴港城建设,构建新的沿海城市发展带。
  工作思路。概括起来是“四抓”,即“抓重点、抓龙头、抓产业、抓机制”。
  1、抓重点,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全省城镇划分为五个层次,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第一个层次是省会城市。努力建设成特色突出、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经济强市,建设成天蓝、地绿、水清、气爽、路畅、景美的生态城市,在全省城市化中发挥领跑作用。第二个层次是区域中心城市。指除省会城市外的10个设区市,妥善处理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关系,进一步把规模做大、实力做强、功能做优、环境做美,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第三个层次是县级市。扩大规模、完善功能、增强实力,争取2010年之前,大部分县级市达到15万人以上的规模,一些基础好、实力强、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越的县级市建成高标准的中等城市。第四个层次是县城。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增强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争取到2010年,全省县城平均规模达到8万人以上,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县城建成高标准的小城市。第五个层次是重点镇。全省选择县城以外有一定产业基础和特色的150个建制镇作为重点镇(其中省重点扶持50个),“依托产业建镇,壮大产业兴镇”。
  2、抓龙头,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化发展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完善规划体系,落实和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和城镇密集地区空间发展规划,深化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适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两项规划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上的协调一致,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强化城市设计。严格规划实施,城市规划区内一切用地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统一的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各市、县规划委员会,强化规划刚性原则,逐步形成规划决策和执行机构相分离的机制。健全规划公示、公布制度,发挥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强化同级人大监督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层级监督。建立城市规划行政监察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3、抓产业,夯实城市化的产业基础。产业发展主要是贯彻“一条主线、两大支撑”的思路,下大力抓好项目建设、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和对外开放四项重点工作。
  一条主线:以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把存量调强、增量调优,突出三个重点:①着眼与京津产业对接,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配套加工业;②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③注意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全省着力做强钢铁、医药、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建筑建材、食品、纺织服装、信息产业、现代物流、旅游十大主导产业。
两大支撑:①重大项目。每年确定若干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项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予以推进。②县域经济。主要抓“三化”,即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扩大部分县(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权限,实行财政激励政策,增强县(市)财政实力,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4、抓机制,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主要是推进和深化各项改革,提高城市发展活力。如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这方面省政府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
  四、河北城市化和城市建设进展情况
  全省城市化统计监测结果显示,2003年全省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的12.65%提高到了33.51%,与湖南省并列全国第21位,相对于2000年“五普”时在全国的位次前进了5位。2004年,全省总人口6808.75万人,初步测算,城镇人口约2350万人,城市化水平34.5%。与去年相比,城镇人口净增80万人以上,城市化水平提高1个百分点(全国第22位)。目前,全省共有33个设市城市(其中,11个设区城市)、110个县城(宣化、沧县、邢台、邯郸4个县无县城)、827个独立建制镇。2004年底,全省城区超100万人口的城市3个(石家庄、唐山、邯郸),50-100万的城市4个(保定、张家口、秦皇岛、邢台)、20-50万人口的城市7个(沧州、承德、廊坊、衡水、任丘、定州、涿州)。设市城市建成区面积1248.39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77.35平方公里,其中,设区市平均建成区面积82.28平方公里、县级市平均15.61平方公里,分别比上年增加3.96平方公里、1.54平方公里。
  (一)谋划破题,全面推动。
  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和出台《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为标志,全省推进城市化已经走过了谋划破题和全面部署的阶段,进入深化落实和加快推进时期。
  200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城市化主体战略的决策后,全省围绕落实这一战略,加强了对城市化战略的调查研究工作。2003年8月和10月,省政府先后召开两次高规格的全省推进城市化战略市长座谈会,在全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允石省长分别在两次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在两次座谈会上,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实施城市化“四抓”的工作思路。2003年3月和2004年3月,省政府组成城市化战略考察团,由宝全副省长带队先后赴鲁苏浙三省和广东省进行专题考察,学习先进省份推进城市化的经验。
  全省各有关部门从不同角度,举办了不同形式的城市化专题论坛,聘请国内知名专家为河北城市化出谋划策。省社科院牵头举办了“河北省城市经营与城镇化战略论坛”,省建设厅举办了高规格的“河北省城市化论坛”,省科协牵头举办了“河北省中等城市发展论坛”等,在全省营造了人人关心城市化的良好氛围,为实施城市化战略在舆论上做了充分准备。
  在广泛讨论,深入谋划的基础上,2004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在全省有重大意义的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对实施城市化战略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全省实施城市化战略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会后,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全省城市化战略进入加快推进阶段。
  为更好地加强城市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领导水平,全省建立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省政府建立了城市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城市化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对推进城市化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省直各部门。省建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建立了市县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制度,主要目的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城市化和城市建设的水平。省建设厅会同省统计局建立了全省城市化统计监测制度,规范了城市化统计口径,为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坚持“以我为主,主动服务,迎接辐射,促进发展”的原则,围绕环京津、环渤海,广泛开展区域协调和协作,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不断完善,达成了“廊坊共识”。成功举办环渤海地区合作论坛和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论坛,初步建立高层对话和协作机制,区域协调合作正进入实质运转阶段并显现成效。各市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也普遍建立了城市化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明确了推进城市化的牵头部门,组织到省内外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制定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具体意见,规划了城市化发展的阶段目标。各市普遍成立了规划委员会,季允石省长亲自担任省会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
  我省各市城市化发展目标
城 市    现状水平    发展预期目标
    2003年    2004年    
全 省    33.51%    34.5%    2005年36%以上,2010年44%左右,2020年57%左右
石家庄    39.24%        2007年45%,2010年50%,2020年63%
承 德    28.17%        2007年37%,2010年40%
张家口    34.52%        2007年37%以上
秦皇岛    40.94%        2005年43%,年增1个百分点
唐 山    40.32%    43.50%    2005年44.5%以上,2010年52%以上2015年60%以上
廊 坊    37.26%    38.76%    2007年42%,2010年45%以上,2020年60%以上
保 定    28.52%        2020年55%以上
沧 州    28.87%    29.40%    2010年40%,2020年50%以上
衡 水    29.91%    33.00%    2010年42%,2020年58%以上
邢 台    30.94%        2005年32%,2010年40%,2020年53%
邯 郸    32.67%        2010年44%
  注:城市化预期发展目标,邢台市数据来源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稿,邯郸市数据来源于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上的交流材料,其余市数据来源于上报的工作总结。
  (二)坚持规划先行,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
积极推进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关键课题研究和专项规划工作。省建设厅落实“一线两厢”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完成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并上报国务院待批,组织开展了《“一线两厢”城镇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规划》、《沿海城镇发展规划》、《省域综合交通网络与中心城市协调发展规划》等专项课题研究工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框架逐步完善;落实分类指导和抓典型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市、县级市和县城、重点镇发展战略调查研究,分别对中心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并会同唐山市完成了曹妃甸工业区总体规划。省发改委开展了“十一五”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指标体系、城市化战略重点与对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和重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等专项研究,以此为基础起草的《河北省“一线两厢”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意见》已趋成熟,不久即可印发。省财政厅利用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赠款组织开展了“河北省发展战略研究”,对我省城市化进程进行了专题研究。省交通厅制订了了全省《高速交通网规划》并顺利实施。
各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提高区域综合竞争能力,积极开展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普遍制订了以主城区为核心、周边城镇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市化和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石家庄市着力打造省域中心城市,按照“新区开发、老城提升、整体推进”的思路,推进“1+4”组团城市发展,以产业促发展,做大、做强主城区。唐山市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首钢搬迁为契机,积极谋划以曹妃甸工业区、海港区和南堡开发区为主体的多功能沿海发展带,促进产业向沿海转移,打造产业金三角。邯郸市坚持大手笔,谋划环主城区30公里范围的大都市区发展框架,确定了培育冀晋鲁豫四省临界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保定市确立了市区-满城-清苑-徐水“一城三星”的发展思路。廊坊市充分发挥京、津腹地的独特区位优势,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确定主城区-开发区-万庄“小三角”及廊坊-永清-固安“大三角”组团的空间结构。秦皇岛市突出滨海城市特色,积极推进港城-古城-北戴河组团型城市结构升级,提升滨海旅游港口城市品质。沧州市繁荣市区与建设港城相协调,推进市区-港城组团式城市发展。衡水市组织编制了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打造“衡-冀-枣”金三角结构。承德市提出了“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建设“大避暑山庄”的战略构想。邢台市大力发展主城区和清河城区,依托交通轴线发展“两心三轴”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张家口市强化轴线型组合城市结构,努力拓展城区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结合全国即将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形势,为确保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上协调一致,实现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目标,并为两个规划衔接奠定技术基础,超前启动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修编中,在强化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两个资源保护的基础上,按照期限统一、总量控制、布局一致、城乡统筹的要求,积极探索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技术平台和机制,规范规划审批程序,推进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省政府近期召开两个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将专门研究部署两个规划修编和衔接工作。目前,①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5个设区市。除张家口市外均需进行规划修编或调整。其中石家庄、唐山已分别完成纲要和成果待报部审查;保定、邯郸正在编制方案。②省政府审批总体规划的6个设区市和22个县级市。现行总规未编制到2020年的23个城市,除辛集、任丘未启动修编外,其余均正在修编。③县城。85个未编制到2020年的县城,60个正在修编,25个未启动。
  在建设部暂缓对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纲要和成果审查的形势下,①报部审查纲要和成果的城市。石家庄、唐山应在进一步深化有关工作的基础上择机上报,以争取合理的城市用地规模。邯郸市应抓紧履行规划修编的认定程序。未批准修编或修编成果未批准前,因重大急需项目建设需要,仍可对现行城市规划做出调整,但突破城市用地规模、发展方向、布局结构的重大调整或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局部调整,需报建设部审查,其余局部调整报省审查后由市政府审批。②省政府审批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修编和调整工作按程序进行,纲要技术审查正常开展,但成果审批原则上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启动后进行,以确保两个规划的有效衔接。修编成果未批准前,也通过局部调整现行规划解决重点项目建设问题,重大调整和局部调整强制性内容的报省审批,其余局部调整报省审查、市政府审批。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整体功能。
  全省在城市建设中,贯彻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建设节地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牢固树立宗旨观,重点加强了基础设施、住宅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整体功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2003年以来,各市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以城市建设的大投入促进了城市面貌的大变化,全省2年完成城镇基础设施投资445亿元,相当于“九五”期间投资总和的1.2倍,已建成污水处理厂28座、在建23座,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6座、在建5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整体功能得到提高,大大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改善。2004年,全省新增城市供水能力3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46万立方米/日、垃圾处理能力200吨/日、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道路面积810万平方米、绿地面积4100公顷。设市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9.94%,燃气普及率达到93.29%,污水处理率达到49.02%,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6平方米,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6.89标台,分别比2002年提高了0.13、3.55、7.23个百分点和0.33平方米、0.37标台。石家庄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建设,长期困扰城市交通的主次干道比例失调现象正在得到缓解;狠抓城市容貌和环境综合整治,市区环境质量明显改观,全年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80天,在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了25位。承德、张家口着眼完善城市基本功能,弥补历史欠帐。秦皇岛立足迎奥运,加快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体育设施和道路、绿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唐山完成了对军用机场的迁建工程,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高起点、高标准完成机场新区规划,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等指标均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南部采沉区绿化建设项目荣获全国唯一的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廊坊着力打造“绿色廊坊”,建成了一大批精品工程,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保定重点实施城市路网建设、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和旧城改造等工程,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沧州以道路、绿化、住宅建设为重点,城市面貌有较大改善。衡水加快路、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市容环境整治。邢台以完善路网、拓展空间为重点,进行道路升级改造和生态环境治理。邯郸实施城建十大工程,加快城市路网、旧城改造、供水、供气、供热等设施建设。此外,各市普遍加强了小街小巷道路建设和环境治理,加大公厕、垃圾转运站、小游园的建设等,取得明显成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
  改善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结构,满足社会不同阶层对住宅的需求,住宅建设得到较大发展。2004年,全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在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形势下,全省城镇住宅竣工2066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建房)180万平方米,节能建筑960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15.9亿元,比上年增长25.7%,投资结构进一步改善,普通住房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比重上升,住房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住房二级市场日趋活跃,实现交易790万平方米,占住房交易总量的47.8%。努力解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除张家口部分县外,全省基本完成对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任务。
  (四)优化产业结构和项目建设并举,推进产业集聚。
  以项目建设为龙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2004年,在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基础上,全省坚持了积极的、有所作为的工作方针,有保有压,突出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人口集聚。以大码头、大化工、大钢铁、大电能“四大”主导产业为核心的曹妃甸工业区建设项目全面启动,已经完成供水、通讯、通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供电工程将于近期竣工,疏港铁路年内将开工建设,25万吨级进口矿石码头和一期800万吨精品钢基地填海造地工程正在加紧施工。依托大型天然深水港口,曹妃甸将建设1500万吨精品钢材基地,1500万吨华北原油储备基地和1000万吨级炼油、100万吨级乙烯炼化一体化工程,460万千瓦大型火电工程等,成为带动冀东和河北经济发展的新亮点。秦皇岛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个,粮油食品、机械制造、玻璃建材和金属压延四大支柱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5%。沧州市以港口为龙头、沿海为依托,重点发展化工产业、临港产业和沿海经济,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65个,项目建设呈现良好局面。通过加快重点项目的建设,有力促进了我省的产业发展,带动了人口向城镇集聚。
  2004年,全省GDP增长12%以上,全部财政收入增长2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200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6万人,就业形势出现好转,为城市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民营企业对就业的贡献突出,新吸纳就业人员25万人,增强了城市化发展的活力。全省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各市GDP和财政收入情况普遍走好,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GDP和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整体竞争力日益提高,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秦皇岛、廊坊6个城市进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市行列。随着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发展潜力大、势头好的新兴小城市和小城镇,迁安、遵化、三河、霸州、武安、辛集、冀州、清河、宁晋等县级市和县城发展势头强劲,通过有效引导有望快速成长为中等城市,三河、迁安、鹿泉3个县级市进入综合指数百强县行列,迁安、遵化、藁城3个县级市入选第四届全国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白沟、燕郊、胜芳等重点镇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居重要地位,发挥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各市2004年经济增长情况
城 市    GDP总量(亿元)    增长率    全部财政收入(亿元)    增长率
全 省    8836.9    12.9%    778.3    22.6%
石家庄    1633    14.1%    145    17.6%
承 德    300    16.3%    29    52.6%
张家口    400    13.0%    54    38.2%
秦皇岛    453    12.8%    46    11.0%
唐 山    1606    14.8%    160    45.0%
廊 坊    605    12.5%    46    20.4%
保 定    1109    14.5%    88    29.3%
衡 水    474    14.5%    29    23.7%
沧 州    774    15.3%    66    21.8%
邢 台    628    13.5%    46    29.6%
邯 郸    937    14.5%    92    46.5%
  2004年各城市规模情况
城 市    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城区人口(万人)    城 市    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    城区人口(万人)
石家庄    155.1    207.6    保 定    96.8    99.5
承 德    40.0    45.8    沧 州    35.4    48.9
张家口    76.8    86.1    衡 水    34.6    32.3
秦皇岛    81.4    75.9    邢 台    50.6    56.5
唐 山    187.4    183.2    邯 郸    101.7    139.1
廊 坊    45.4    35.7            
  注:建成区面积和人口数据来源于2003年城建统计年报
  (五)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城市管理向规范化发展。
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着力放开市场,打破垄断,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正在加快,城建投融资呈现主体多元化趋势。资本市场已经放开,招商引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2004年,利用外资、吸引社会投资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占全省城建投资总额的50%以上。经营市场打破垄断,石家庄、秦皇岛、唐山、衡水、邢台、邯郸等市,引进外资、民资参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经营,打破经营市场的垄断,初步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石家庄东方热电、秦皇岛海港区污水处理厂、石家庄康土特垃圾处理厂、邢台燃气集团等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引入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和经营。理顺价格收费机制,制定《河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试行)》,近年来,石、唐、保供水平均价格从1.7元/吨左右分别调整到2.05、2.45、2.6元/吨,石、邯、唐污水处理费由0.4元/吨左右调整到0.6元/吨以上,大部分设区市开征了垃圾处理费。唐山、承德、邢台、邯郸4个城市启动了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作业市场的管干、管养分离,向社会拍卖道路、绿化、清扫保洁等作业权,初步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竞争的格局,民营市政施工、园林绿化企业数量,分别占同行业的49%和71.3%。经营性单位改制步伐加快,全省76个国有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已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造10家,盘活存量资产82.1亿元,另有18个燃气、供热、供水、公交、市政等企事业单位已完成改制方案并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强化和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城市管理和环境整治力度加大。大力推动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体系,深入开展城市容貌环境“燕赵杯”竞赛活动,清除各类积存垃圾,规范广告、牌匾,治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部位。实施“畅通工程”,确保了车流、人流的安全与畅通。落实《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积极推进城建系统内部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高效协调、行为规范的城建监察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建立。推进城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96116”城建便民服务热线为载体和枢纽,整合城市市政公用服务资源,着力建设覆盖全行业、多层次的,集服务、咨询、抢修、抢险为一体的快速应急反应机制,在政府与市民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既方便了市民生活,也促进了城市管理。
  (六)发挥政府推动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机制。
  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省城市化发展的目标、任务,从夯实城市化的产业基础、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增强城市功能、推进制度创新和加强领导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和要求。以《决定》为核心,本着破解实施城市化战略的难题,按照在2005年初步建立起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政策框架的要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
  立足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政策障碍,省政府批转了省公安厅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了《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2004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60.4万人次。各市普遍制订了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降低农民进城门槛。石家庄市在全国较早进行了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在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中建立医疗保险,将有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农民依法纳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范畴,有效促进了人口空间转移,2004年全市域转移农村劳动力22万人次。
  立足于培育一批中等城市,优化城镇体系结构,省政府出台了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政策,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减少管理层次,对22个县(市)赋予计划直接上报、财政直接结算、经费直接安排、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等11个方面62项管理权限,增强县域经济自主发展的能力。针对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省政府提出“抓两头、带中间”的发展思路,突出抓好30个经济强县(市)和30个经济欠发达县。完善省以下财政收入体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市县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张、承两市和两市之外的34个贫困县,实行定额分享、超收全返政策;对其他各市实行超分成增长率收入全返政策,极大调动了各级政府增收的积极性。
  立足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河北省服务业振兴计划》、《河北省钢铁工业发展指导意见》、《河北省水泥工业发展指导意见》等。为改善张承地区发展环境,省政府专门制订了《张承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4年已完成投资84.8亿元。
  立足于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下解决城市发展用地不足问题,出台了存量土地挖潜的政策措施等。石家庄、张家口、唐山、沧州、邯郸等市积极探索城镇用地制度改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城市和重点镇建设。
  根据全省2005年城市化重点工作安排意见,还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正在加紧起草、论证。如《关于提高产业聚集程度,引导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办法》、《关于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治理“空心村”的意见》、《河北省重点镇发展评价办法》等。
  五、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破解的难题
  (一)区域中心城市发育不足,中等城市数量偏少,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水平不高。大城市不大、不强、不多,缺乏足够强劲的区域带动能力。全省设区城市11个,山东、河南均为17个;县级市22个,山东省为31个。2003年,我省设区城市城区平均人口89.85万人、建成区面积78.32平方公里,山东省分别为148.76万人、86.12平方公里。我省石家庄、唐山与山东省济南、青岛相比,同样是两个省域中心城市。石家庄虽然从经济总量上超过了济南,但建成区面积、财政收入和城市人口均远低于济南;唐山建成区面积大于青岛,但城市人口低于青岛,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更不及青岛的三分之一。说明我省省域中心城市在带动区域发展,特别是带动人口集聚方面的作用尚不突出。我省县级市城区平均人口11.69万人、建成区面积14.07平方公里,山东省分别为23万人、23.59平方公里,河南省分别为14.3万人、15.74平方公里。我省县多、县小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平均每县面积1600平方公里,山东、河南分别为2000平方公里、1800平方公里;我省平均每县人口38万人,山东、河南分别为66万人、72万人。小城镇普遍发育不足,促进小城镇加快发展尚缺乏有效的措施,经济强镇、名镇不多。
  (二)产业发展的竞争力不足。产业结构趋同、偏重,劳动密集型产业少,带动人口集聚能力差。产业链条短,产品关联性弱,缺乏成长性好的产业集群,且市场占有率低、品牌不过硬、市场影响力差,直接影响了城市化发展的动力和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三)在京津冀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尚处于劣势地位。在与京津合作中,尚受产业层次低、技术力量薄弱、投资环境优势不明显等诸多条件的制约,亟需在统筹区域发展中加快解决。特别是在京津周围还存在不少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压力很大。
  (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政策和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级城镇就业岗位不足,农民进城的各种限制还很多,进城农民离享受完全的市民待遇还有很大差距,尚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空间转移。
  (五)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尚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市政公用事业“成本+税费+合理利润”的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形成,政府补贴机制还不健全。政府不敢改、企业不愿改的情况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改革的进度还不快,影响了城市发展的活力。
  (六)城市管理体制仍然不适应发展需要。市县同城、区县同城、县(市)镇同城,城市管理体制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交叉、并存,“城中村”在进行物质形态改造的同时,没有实现社会形态的同步转变,不利于形成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
  同时,有些城市对推进城市化战略还一定程度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导致目标不明确,思路不清晰,客观上也影响着全省的城市化进程。

(河北省建设厅 200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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