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于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6日,省委召开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这次座谈会,是继8月份推进城镇化战略座谈会以后,省政府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上一次会议的主题是“破题”,这次的主题应该是加快推进。昨天,各位市长座谈、交流了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工作思路。从各位发言来看,上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各市对城镇化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研究,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思路,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打好了基础。刚才,汪光焘部长就全国城镇化的形势给大家作了非常精彩的报告,使我们深受启发,受益匪浅,会后大家一定要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到工作中。
下面,我讲一些意见,供大家研究。
一、深化认识,增强实施城镇化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大以后,省委、省政府一直在思考“河北怎么办、怎么干”的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农村要实现小康,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加快城镇化进程。正是基于这种考虑,省委明确提出,在三大主体战略的基础上,把城镇化战略作为河北经济发展的主体战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用城市繁荣带动农村的发展。在省委六届三次全会上,对城镇化主体战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初步的安排部署。这一决策,很快在全省上下取得了广泛的共识。这一战略的实施,将对全面繁荣我省农村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河北的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城市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场所。据统计,目前我国工业产出的50%,国内生产总值的70%,国家税收的80%,第三产业增加值的85%,高等教育和科研力量的90%以上,都集中在设区城市。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产生的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的过程,是现代化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和不可逾越的发展阶段。
从世界范围看,城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城镇化最早起源于英国,从1760年的产业革命开始到1851年,英国用了90多年的时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城镇化水平超过50%的国家,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在这之后100年左右的时间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继完成了产业革命,整个西方国家基本完成了城镇化过程。进入上个世纪中叶,世界范围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发展势头猛烈而持续,城市人口比重从1950年的28.4%上升到目前的50%左右。展望二十一世纪,世界城镇化发展将掀起一波新的浪潮。有关专家预测,到2025年,世界城市人口将从目前的30亿猛增至50亿,城镇化水平将由48%增长到61%。在发达国家基本进入城镇化发展的成熟阶段以后,发展中国家将成为城镇化的主体,在未来的20多年时间里,拉美、加勒比海地区、亚洲、非洲的城市人口将翻一番。应当看到,未来的世界将是一个城镇化的世界,二十一世纪即将是一个“城市世纪”。
城镇化与工业化相辅相成,互为依存,共同促进。有专家做过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加速器”。在城镇化过程中,产业集聚使不同行业的企业相互利用副产品,共享基础设施和社会化服务,带来了整个经济活动成本的降低;特定产业的企业大规模聚集,形成了稳定、持续的产业集群;企业随着城市空间扩大和人口数量增加,获得了规模经济,这种集聚效益是工业化进程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在城镇化进程中,产业和人口的集聚形成了生产要素、产品和市场信息的网络节点,各种信息的交汇有效地促进了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的发展。从这个角度讲,城镇化是培育科技竞争力的创新源头和建立学习型社会的先导中心,是提高工业化科技含量的必然选择。在城镇化进程中,产业和人口的集聚提高了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了能源消耗,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从“面”集中到“点”,并降低了污染治理成本。在城镇化进程中,工业和人口的集聚为第三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扩大就业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创造了条件。要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
从全国范围来看,城镇化已经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新阶段。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我国城镇化也进入了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时期。1995年以后,全国城镇化水平由此前每年递增0.5个百分点,一跃达到每年递增1.4个百分点。党中央、国务院对城镇化问题越来越重视。
党的十五大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
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
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国内各省区市都把城镇化摆在了突出位置,竞相发展。今年3月份,宝全同志带队到山东、江苏、浙江考察。这些沿海发达省份,都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不失时机地做出推进城镇化的战略选择。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三省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的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大大提升。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不光这些沿海发达省份,河南、江西、四川、重庆等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三省,都在积极谋划推进城镇化进程。
从全省情况来看,城镇化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加快城镇化进程始终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困扰我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我省有6700万人口,其中70%生活在农村,近300万人没有稳定地解决温饱问题。多年以来,针对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遇到了许多矛盾和困难。比如,提高农产品价格,受到了财政支付能力和市场规律的限制,也面临着加入WTO以后发达国家优质低价农产品进口的冲击;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受到了市场容量和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限制,经常产生新的“增产不增收”现象;减轻农民负担,受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小学教育和公益设施建设支出的限制,减负空间越来越小;发展传统分散的乡镇企业,造成了生产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和污染严重的后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此,必须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来解决“三农”问题。按照世界平均农业劳动生产率大致推算,我省的种植业最多只需要300万劳动力就够了,而2002年我省乡村从业人员多达2730万人,其中农林牧渔业就业劳动力多达1660万人。根据《2001-2002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测算,只有当农村人口数量降到总人口25%以下,农村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才能达到一定程度,农产品的市场化、商品化比例才能大大提高,农民的人均收入和生活质量才有可能达到与城市人口相等或相近的水平,实现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求。由此看来,要解决“三农”问题,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城市的繁荣带动农村的发展。
我省已经具备了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条件,而且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城镇化有了长足的进步,城镇化水平由12.7%提高到33%,城镇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世界城镇化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城镇化水平达到30%的时候,将进入城镇化发展的加速期。2002年,我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115元,按现行汇率计算达到1100美元,城镇化水平达到33%。
但是,我省城镇化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域中心城市不大、不强,大中城市数量偏少,难以形成区域竞争的拳头,进而在资源配置中获取优势地位。2001年,全省各设区市平均市区人口规模为91万人,同期山东、江苏分别为148.2万人、136.7万人;全省各设区城市平均每个市区创造的GDP为159.3亿元,同期江苏、浙江分别为311.8亿元、288.7亿元;全省各设区城市平均财政收入为25.8亿元,同期山东、江苏分别为33.7亿元、81.9亿元。我省总人口6699万人,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12座。同期,山东总人口9024万人,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31座;江苏总人口7355万人,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25座;浙江总人口4077万人,2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18座。二是县级市、县城规模偏小,经济实力差,不能充分发挥集聚产业、吸纳人口的中坚作用。2001年,全省县级市平均规模11.5万人,同期山东、江苏、浙江分别为20.1万人、18.7万人、18万人;全省县级市平均GDP60.5亿元,同期江苏、浙江分别为136亿元、111.6亿元;全省县级市平均财政收入1.7亿元,同期山东、江苏分别为3.9亿元、10.8亿元。全省县城平均规模为6万人,江苏、浙江分别为13.7万人、7.9万人;全省平均每个县GDP总量23.6亿元,江苏、浙江分别为52.6亿元、47亿元。三是建制镇建设质量不高,对广大农民的吸引力不强,没有很好发挥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蓄水池”作用。2002年,全省建制镇镇区平均人口规模6303人,山东为8375人,江苏为9698人,浙江为11120人;全省建制镇人均绿地面积1.3平方米,山东为4.8平方米,江苏为4.6平方米,浙江为3.8平方米;全省建制镇平均道路面积11.3万平方米,山东为29万平方米,江苏为22.2万平方米,浙江为25.3万平方米。目前,我省城镇化水平不仅落后于沿海发达省份,甚至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6个百分点。从1995年到2002年,全国城镇化水平由29%提高到39.1%,平均每年提高1.4个百分点。如果我省不能保持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的速度,这种差距将进一步扩大,我们就会再次错失发展机遇,在区域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地位。形势逼人,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切实把城镇化战略摆在活跃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真谋划,加快推进。
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城镇化既是奋斗目标,也是一个工作过程。我省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就是要结合实际研究怎么干、怎么抓。
怎么抓城镇化工作,我在今年8月份的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曾经提出了一个“四抓”的观点。抓重点,就是分层次梯度推进,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抓龙头,就是重视和发挥规划的作用;抓产业,就是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产业支撑;抓机制,就是经营城市和推进配套改革。
(一)注重抓重点,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中心城市承担着组织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可以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拳头,占领市场竞争高地,在资源配置中获取优势地位。分析世界各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难发现,当人均GDP在3000美元以下时,人口和生产要素主要是向大城市集中。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既有利于提升我省的综合竞争能力,也符合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长期以来,我国采取“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方针。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一方针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但是,经过二十多年改革开放,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河北走什么样的城镇化道路,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的客观条件。所谓的“城市病”,都是城市自身发展不足、规划失当、管理低效造成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要坚持以发展克服“城市病”、以规划预防“城市病”、以管理医治“城市病”,下决心加快中心城市的发展。当然,发展中心城市并不是说可以忽视其他层次城镇的发展,关键是在工作摆布上要有重点,分层次。县级市和县城担负着聚集产业、吸纳人口的中坚作用。积极发展县级市和县城,可以实现城市数量增加,大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建制镇是联结城乡的纽带,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蓄水池”。发展建制镇,可以就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减轻大中城市的就业压力。在具体工作上,要按照省会城市、其他区域中心城市、县级市、县城和重点建制镇五个层次,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发挥省会城市在全省城镇化进程中的“领跑”作用。石家庄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河北的“第一窗口”、“第一形象”。作为省会城市,石家庄应把自己放在全省、全国乃至世界的大格局中来审视,放宽视野找对手,提高标准找差距,瞄准发达地区省会,向最好的看齐,朝最近的追赶,不断提高在全国省会城市综合实力中的位次,努力把石家庄建设成为特色突出、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经济强市,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气爽、路畅的生态城市,建设成为生活更加富裕、居民素质较高的现代文明城市。
进一步发展壮大其他10个区域中心城市。按照规模做大、实力做强、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原则,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增强这些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关于各市的定位和发展,我在以往的调研和有关会议上都讲过。各市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做些深入研究,深化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快发展步伐。
积极发展县级市。介于中心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的县级市,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相当的功能,是中心城市之外产业和人口聚集的理想场所。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的县级市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但是,从规模结构来看,县级市普遍偏小,在22个县级市中,只有任丘达到了中等城市的规模。从城市规模理论来看,一般在20万人以上,城市才能发挥较好的集聚效益。各设区城市要加强对县级市的工作指导,不能把他们等同于一般的县。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一些支持县级市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促进县级市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完善功能。今后一个时期,要有选择地将几个基础好、实力强、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越的县级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弥补我省中心城市数量的不足。其他大部分县级市在2010年之前,发展到15万人以上的规模,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也要进一步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重视和加快县城的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就是强调小城镇发展要有重点,不能一哄而起,拔苗助长。我省县域规模普遍偏小,平均只有37万人,而山东、江苏、浙江分别为66、89和43万人。对河北来讲,发展小城镇更要把工作重点首先放在县城。要立足当地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尽量避免“小而全”和重复建设。加快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培育和扶植民营企业,搞活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壮大经济实力。要加强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增强其聚集产业和人口的能力,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到2010年之前,全省县城平均规模争取达到8万人以上,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城争取达到10万人以上。每个设区城市都要结合自身区域特点,选择一到两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城,瞄准发达地区县级市标准规划建设,争取2010年之前,把这些县城建设成为高标准小城市。
择优培育重点建制镇。建制镇的发展要从重数量转移到重质量上来,采取不均衡发展策略。我省建制镇平均规模只有6000多人,还不具备普遍推进的客观条件,工作的着力点要有侧重,重点培育那些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建制镇。初步考虑,省里选择50个,各市抓100个,共150个重点镇。根据国内外小城镇规模研究,一个城镇的人口规模至少达到3万人左右,才可以比较经济地配备基本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系统。考虑到不同层次城镇辐射范围的重叠,到2010年以前我省重点镇的人口规模都要达到2万人以上。重点建制镇要结合自身特点和比较优势,办好乡镇工业小区,以较为集中的方式办好乡镇企业,发展特色经济。加强重点镇规划、建设和环境治理,尽快改变“镇镇像农村”的小城镇面貌。发展建制镇,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农村对城镇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重点抓好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建设。
(二)注重抓龙头,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化发展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实施城镇化战略,必须有科学的规划作指导。城市规划是发展城市的战略、建设城市的纲领、管理城市的依据,是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手段。科学制定城市规划,能够促进城镇系统高效运行和城镇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是最大的节约、最大的效益。城市规划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市长管城市靠什么?首先就是靠规划。沿海许多城市建设得很漂亮,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有一套高水平的城市规划。要做好规划,政府必须舍得投入,保证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有了钱,才能请到国内、国际著名专家和机构进行规划设计,才能保证规划高起点、高水平。
进一步转变规划观念。随着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和区域基础设施外延,城镇之间的联系和矛盾日益突出,必须通过区域规划加以协调。目前,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国务院将在近期批准实施。这个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城镇发展的重要文件,必须很好地贯彻实施。要进一步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抓紧编制片区和跨市域的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镇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中心城市的空间布局,要避免“摊大饼”式的无序蔓延,在合理的地域范围内优化功能配置,走建设组团城市的路子。所谓组团式城市,就是由一个主城区和若干个外部组团共同构成的城市。主城区和外部组团之间以绿色空间相互隔离,并以快速便捷的交通方式联系。主城区和外部组团的紧密组合,有利于发挥区域和城市的整合优势,促进城市在更高层次上扩张发展。要合理安排城镇间机场、港口、公路、高速公路、快速轨道交通,在以北京为中心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基础上,形成京、津、冀区域范围内各大中城市之间的半日交通圈。建立健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区域协调机制,合理安排信息网络、天然气、区域供水和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当前,大部分城市都在进行新一轮的总体规划修编。新世纪的城市总体规划要注意把握好几个问题。一是体现城镇化主体战略的思想,按照城镇实际居住人口确定规划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要适度超前。二是体现经营城市的思路,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经营城市创造良好的条件,又要防止经营城市中某些不顾大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短期行为。三是体现市场经济的观念,以用地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功能分区引导产业向城镇聚集。四是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把规划编制重点放在资源保护利用和空间管制、制定建设标准和控制环境容量上来。五是体现特色观念,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塑造城市个性,提高城市品位。六是体现以人为本的观念,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作为规划的重要目标。
坚持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切实避免局部利益冲击城市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冲击城市长远利益。规划管理权必须高度集中,不得随意下放,不得任意肢解。开发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也是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开发区与城市其他功能区规划的衔接,以前下放给各类开发区的规划管理权必须立即收回。根据工作需要,组群式城市可以在相对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设立规划分局,但必须实行人、财、物统一垂直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统一实施。
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明确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城市规划编制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要以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为核心,严格规划审批制度。规划一经批准实施,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随意变更,决不能因为主要领导同志的更替而随意变动既定的规划。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城市建设重点。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规划行为,确保各项建设活动都符合规划,把规划落到实处。
(三)注重抓产业,夯实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城镇化的外在表现是人口聚集,但不是简单的人口增加。实质是产业和生产要素的聚集,产业聚集带动人口的聚集。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深刻把握城镇化的实质和内涵,把产业发展和产业聚集放在工作的首位,把推进城镇化与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紧密结合起来。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我国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这一要求,也是我省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策略上,要充分发挥河北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他们的科研力量和研发成果,建设京津高新技术科研成果的转化基地和制造装配基地,在降低发展成本的基础上,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实现区域发展的双赢。要优先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千方百计提高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生产能力和比重,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在产业布局上,要把发展重点放在有条件的区域中心城市,不搞遍地开花。
高度重视传统产业的发展。目前,我省传统产业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我们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任务也很艰巨,必须加快推进。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更新落后的技术装备,淘汰那些过剩的低水平生产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为城镇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不仅要关注城市的就业压力问题,更要关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我们就会面临城乡矛盾激化的危险,更谈不上城乡协调发展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在城镇创造更多的非农产业就业岗位,把这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来。因此,在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时,一定要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目标。在项目谋划和投资工作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择就业岗位多的项目上马,鼓励企业多雇佣劳动力。要大力扶持就业空间大、吸纳社会资金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推进城镇化的贡献份额。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机制,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拓展农村就业空间,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加强城镇的项目谋划和建设。各个城镇都要根据自身特点,谋划一个或几个市场前景广阔、比较优势明显,具有支柱性、带动性、导向性的主导产业。区域性中心城市要谋划建设一批对国民经济具有全局带动作用的大型工业项目,打造城市的信息、技术、品牌和专业化协作新优势,形成具有明显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小城镇要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资源工矿型城市要大力发展接续产业。
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产业向城镇集中,符合产业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也是城镇化的要求。要加快和规范城镇工业区建设,促进工业企业向城镇集中,提高产业聚集度。当前清理整顿开发区、园区,是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真正发挥开发区和园区的作用。今后,所有的工业项目和新办乡镇企业,只要在生产工艺上没有特殊要求,都应进入工业区建设,分散建设的工业企业一律不批准使用土地。工业区外现有工业企业,新上技改项目规模超过现有固定资产的,也都要集中到工业区内兴建。通过工业区的建设,带动城市新区的发展。通过曹妃甸、黄骅港、京唐港等这些相对独立的工业区、开发区建设,带动一批新城市的崛起。
今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部署了抓好投资、民营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和扩大开放四项重点工作。这四项重点工作,主要解决经济发展的动力问题,也是我们实现产业兴市的重要举措。推进城镇化,也要紧紧围绕这四项重点工作展开。
(四)注重抓机制,增强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实施城镇化战略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崭新的工作,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抓机制的关键是做好经营城市这篇大文章,重点是搞好配套改革。
走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经营城市路子。要大胆尝试城镇资产的市场化经营。土地是城镇最大的国有资产,经营土地是筹措城建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要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牢牢掌握土地的一级开发权,对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用地统一征用,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出让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积累城镇建设资金。要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对闲置土地推行有偿使用制度,采取无偿或有偿方式收回,增强城镇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经济发展的能力。规范政府的土地出让行为,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的以外,一律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严格限制协议出让范围,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出让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确保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政府的土地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建立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和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土地资源分配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分配中,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安排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严格限制农村宅基地发放和乡镇企业分散建设,根治“空心村”,杜绝村庄建设盲目外延。加快进城农民宅基地流转,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城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工业园区集中。
加快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打开城门搞建设,积极探索规范运作的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具体承担本地区城镇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广泛采用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运营—转让—运营)等多种方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外资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股权转让、拍卖经营权等方式,盘活城镇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利用回笼资金建设新的项目,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充分利用国债资金、国内银行贷款,推进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争取条件成熟的项目发行债券和股票。切实改变政府统一包揽城镇建设的做法,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
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政府要同时加强监管。全面开放市政公用资本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推动市政公用行业产业化、市场化。积极吸引外资和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参与改组改造市政公用企业。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经营单位,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公开竞标,承接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从事市政设施和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任务。改革市政公用价格机制,适时调整产品、服务价格,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重点解决好人员分流安置问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进一步消除城乡壁垒。7月份,省政府批转了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消除城乡壁垒的关键一步,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下一步要重点解决以户籍管制制度为核心的其他壁垒。要消除城乡分割的就业格局,实施城乡一视同仁的就业政策,建立一体化的市场就业机制。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取消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清理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在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之前,可以保留他们的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集体经济分配权。进城农民原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集体经济分配权也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利用所得收益参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
三、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好城镇化战略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把实施城镇化战略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从明年开始,省政府将建立全省城镇化评估报告制度。主要目的是对各市城镇化工作进行督导检验。实践证明,推进城镇化,市长是关键。在同样的政策和条件下,哪里的市长重视,那里的城镇建设就搞得好一些。各市的城镇化工作,光靠主管城建的副市长来抓,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市长要亲自抓、全面抓、经常抓,把城镇化切实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规划、总体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对一段时期的工作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城镇化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建设、发改、国土、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协作,形成推进城镇化的合力。各级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发挥在推动城镇化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要按照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领导决策三者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水平。
(二)端正城镇建设指导思想。推进城镇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但需要有加快发展的热情,而且还要有务实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越是在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越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靠产业兴市,防止脱离经济发展条件,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要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做到以人为本,防止城市建设中的相互攀比、急功近利和贪大求洋,搞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止“寅吃卯粮”、“吃祖宗饭”、“断子孙福”。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防止玩“数字游戏”和唱“空城计”。
当前,城镇建设的重点,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各地每年都要根据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充分考虑财力、物力的可能,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安排建设时序,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要突出城市特色,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的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建设的关系,实现山水、绿化、建筑的有机融合。要努力提高城市建设的景观艺术水平,以尺度合理、布局亲民、环境宜人的广场和绿地,完善城市公共空间网络,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要把“绿色空间”的营造作为当前城镇建设的一条重要指导原则,做“绿色家园”,建“绿色城市”。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延续,是有效发挥城市功能的根本保障,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要认真总结这次抗击“非典”斗争的经验和教训,把解决垃圾围城和治理环境脏乱差作为当前城市管理的突破口,加强环境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环境卫生意识。进一步理顺城区管理体制,明确城市管理责任,健全城市管理法规,强化城市管理的服务功能。
(三)努力提高驾驭城镇化和城镇建设工作的能力。各级领导是推进城镇化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大家工作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镇化进程的速度,决定着城镇化发展的质量。一个城市领导如果不懂得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是不称职的,是不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而且有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2000年初,李瑞环同志在听取云南省委工作汇报时,说了一句很深刻的话:“搞城市规划和建设,就怕‘有权、不懂、主观’,这三个加在一起非造成灾难不可。”所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努力学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理论,牢牢把握现代城市发展的最新动态,不断增强驾驭城镇化和城镇建设工作的能力。既要向实践学习,也要向理论学习,向专家学习。谋划城镇化工作需要学习和掌握的知识很多,新当选的市长需要一个系统的学习过程,老市长也需要进行知识更新。前两年,省委组织部、省建设厅联合组织的城市规划市长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个月的21号,还要在同济大学再一次组织城市规划市长培训班。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暂时放下繁忙的公务,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潜心研究一些问题,争取有较大的收获。
同志们,经过这两次座谈会,我们对实施城镇化战略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为明年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实施城镇化战略这项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希望同志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把城镇化战略不断引向深入,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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