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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心城市作为实施城市化战略的着力点——关于河北省中心城市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河北省城市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5-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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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提出,实施城市化战略“要坚持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协调”,“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具有河北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为进一步落实这一要求,促进我省中心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省建设厅组成课题组,就我省区域中心城市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体上看,各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推进城市化工作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配套政策,一些城市在抓规划、抓产业、抓重点和抓机制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城市化战略正在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实处。
    一、全省中心城市发展的基本情况和问题
  2003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33. 51%,中心城市在全省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中心城市经济贡献突出。2003年,全省11个中心城市GDP占全省总量35.1%,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人均GDP达到2153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倍。其中,唐山、石家庄GDP总量分别达到648.85万元和591.78万元。 与此同时,全省来自中心城市的全部财政收入占全省58.95%,人均达到3091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151元;11个中心城市创造了353.88万人的城镇就业岗位,占全省城镇就业岗位的46.32%。
  (二)中心城市基础设施载体能力相对较强。2003年,全省11个中心城市以862平方公里的建成区面积承载了988.38万人的城镇人口。中心城市供水能力占设市城市和县城总和的67.8%,实际集中供热面积占设市城市和县城总量的72.56.%;建成区公共绿地面积占设市城市和县城总量的70.45%。中心城市年末移动电话用户占全省的44.05%;每万人拥有电话户数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3倍;年末国际互联网用户占全省的54.98%;每万人拥有互联网用户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2倍。
  (三)中心城市社会功能相对完善。11个中心城市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占全省的45.3%;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11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占全省的95.6%;有线电视入户率超出全省平均水平32.61个百分点;拥有医生人数占全省的40.36%。中心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出105元,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0万千瓦小时。
  (四)中心城市是全省城市化发展的中坚。2003年,11个中心城市的城市人口总量为988.38万人,占2268.54万人的全省城镇人口总量43.57%,中心城市的人口是构成全省城镇人口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从增量来看,2003年11个中心城市人口总量比去年的968.14万人增加20.24万人,其中机械增长为15.9万人,对当年全省城市化发展的直接贡献率约为17.86 %。
  但是,与“发挥省会城市在全省城市化进程中的‘领跑’作用”和“进一步增强其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的要求相比,我省中心城市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1、从城市自身发展状况来看,我省中心城市总体规模仍然偏小。2003年,我省中心城市数量为11个、平均规模为89.85万人,而同期广东省分别为21个、138.09万人,浙江省分别为11个、128.22万人,江苏省分别为13个、161万人,山东省分别为17个和144.74万人。
  地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东,由于珠三角地区的迅速崛起,已经形成了一个影响整个亚太地区、具有城乡一体化特征的都市连绵区。按照常住人口统计,有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四个巨型城市。中山市75平方公里市域范围内也形成了一个常住人口超过250万人的分散组团型城市。地处长江三角洲的江浙地区,在浙江,目前已形成杭、宁、台、温、湖等5个特大城市,超过50万人的大城市5个。在江苏,目前也已经形成了南京、苏锡常、徐州三个大都市圈。特别是苏南地区和浙江北部地区与国际化大都市上海一道,也已经构筑了一个聚集人口规模超过珠三角的长三角都市连绵区。在山东,目前也已经形成济南、青岛等12个特大城市,日照、滨州、威海和德州步入大城市行列。
  2、从城市发展的产业基础来看,我省中心城市综合实力仍然不强。2003年,我省11个中心城市平均每个创造的GDP为226.47亿元,而同期广东、浙江、江苏省三省分别为21×559.84亿元、11×417.07亿元、13×473.08亿元。
  在广东,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市GDP总量分别达到3187.65亿元、2895.41亿元、1381.6亿元和947.97亿元。在经济总量上接近唐山、石家庄的中心城市还有汕头(520.45亿元)、中山(501.40亿元)、珠海(473.27亿元)3个城市。在浙江,杭州、宁波两个中心城市GDP总量分别为1617.77亿元和1025.03亿元,温州也以530.53亿元的GDP在经济总量上接近唐山、石家庄。在江苏,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四个中心城市创造的GDP分别达到1453.06亿元、1063.12亿元、1010.50亿元和681.21亿元,另外徐州也以419.06亿元的GDP在经济总量上接近唐山、石家庄。按照美国经济学家麦克尔·波特经济增长阶段划分理论,广东、江苏、浙江已经完全进入投资推动发展阶段,并正在步入创新推动阶段,而我省仍处在要素推动发展阶段,并刚刚进入投资推动发展阶段。
  3、从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和整体环境来看,我省中心城市功能不够健全、特色不够突出。尽管我省用水普及率等市政设施指标方面,已经接近甚至超过沿海发达省份,但在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方面的市政设施指标仍然明显低于沿海发达省份。尽管我们近几年建成了一大批标志性建筑物、标志性建筑群、标志性地段、示范居住小区、精品绿地和广场,实施了石家庄民心河引水入市、唐山南部塌陷区环境综合整治、廊坊市双环绿带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但整体上看,中心城市特色还不够明显。尽管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比2002年有所改善,但11个中心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仍然达到0.115毫克/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多达77万吨,工业烟尘排放量多达854万吨。
  4、从城市发展的动力机制来看,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不高。从市域外部的竞争力来看,根据中国社科院等单位公布的2003年中国200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排名,尽管受外资及产业北移的影响,环渤海地区城市竞争力提高速度加快,但河北的城市竞争力总体上仍然较弱。在人才本体竞争力单项排名中,我省石家庄、秦皇岛甚至在后十位榜上有名。从在市域内部的辐射带动能力来看,除石、唐、邯三个城市以外,其他中心城市周边的县、市,不仅没有因为毗邻中心城市而发展较快,相反,一般处于经济发展的中下游。例如,距离保定市最近的清苑县,2003年GDP和人均GDP,在保定22个县市排名中分别位居第9位和第16位,在全省136个县市中排名中分别居第61位和第90位以后。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县级市、县城和建制镇,已经完全融入中心城市,成为珠三角都市连绵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省大部分中心城市仍然处于城市发展的聚集阶段,远没有进入聚集和辐射带动良性循环阶段。
  目前,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从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到社会各界,都在研究城市化、谋划城市化,自觉地把各项工作与城市化结合在一起。我省在提出城市化战略以后,虽然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座谈会,两次组织学习考察,省委、省政府也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城市化工作会议,但在部分城市仍然感到对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忧患意识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工作被动。沿海发达省份推进城市化工作机制灵活,措施得力,基层党委、政府不拘泥于现有政策文件,敢于突破和创新。而我省一些城市等政策、要规定,徘徊观望,甚至省政府出台的一些改革措施也没有落实到位。
  二、坚定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决心和信心
  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既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和省情的必然抉择,应该成为我省实施城市化战略的重点和着力点。
  (一)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有利于攥紧我省对外竞争的拳头。没有大而强、大而优、大而美的中心城市,就难于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战略高地,在区域乃至全国、全球资源配置中获取优势地位。就像不同的企业之间不仅有联合也有竞争,中国城市之间的联合与竞争也正在更广泛的层面展开。吸引更多资本、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进入是区域竞争的起点,而提升城市的位势是区域竞争最重要和最直接的手段。中心城市发展得好或不好,直接影响一个地区财富的积累和未来经济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河北能否在未来区域竞争中取胜,就看河北是否打造了一批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中心城市。
  (二)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体系。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城镇格局中,中心城市处于各级城镇共同构筑的城镇体系金字塔顶端,起着不可替代的主骨架作用。尽管每个区域都在不断增长和发展,但处于不同阶段的区域,其城镇间互动机制是完全不同的。其中,处于起步阶段的区域,以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市聚集为主,中心城市发展速度一般高于周边城镇的发展速度;处于相对成熟的区域,中心城市与其它城镇之间既有生产要素的集中又有产业和技术的扩散,其扩散的基础是前一阶段的集中,其扩散的原始动力是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的升级、重组和技术进步,表现为中心城市和周边城镇的共同发展。无论处于那个发展阶段的区域,县级市、县城和建制镇都离不开中心城市影响。从全省30强县(市)名单来看,除个别县(市)远离中心城市以外,大部分都是依托一个强大的中心城市或者京津两个特大城市成长起来的。
  (三)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符合城市发展规律。从世界范围来看,50万人口以上城市占城镇人口的比重1960年在30%左右,1980年上升到50%以上。在大城市中,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发展尤为引人注目,1900年全世界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有13个,1960年达到114个,1980年达到222个,2000年达到408个,其中特大城市占城镇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40.5%。分析世界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当人均GDP在3000美元以下时,人口和生产要素主要是向大城市转移。到2003年底,我省人均GDP为1200多美元,预计到2020年左右我省人均GDP方可达到3000美元左右。因此,在未来十到二十年的时间内,我省城市化发展的总体趋势仍将是一个聚集极化的过程,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是今后一个时期符合规律的正确抉择。
  (四)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符合河北省情。目前,在全省11个中心城市中,有4个城市尚属于中等城市,人口最少的衡水只有32万人。城市人口超过百万的特大城市有石家庄、唐山、邯郸3个,城市人口超过50万人的大城市有秦皇岛、保定、张家口和邢台4个,但这些城市的人口规模也不是很大。2003年,我省总人口为6769万人,具有11个中心城市,平均每个中心城市需要带动615.36万人,而同期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省平均每个中心城市需要带动的人口分别为378.77万人、413.78万人、569.68万人、536.76万人。在中心城市规模不大、实力不强的同时,我们每个中心城市还肩负着带动更多人口繁重任务。从各级城镇的发展基础条件来看,我省建制镇建设质量不高,镇区规模小,基础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县城和县级市在整体上同样存在规模偏小,经济实力差,基础设施欠账严重问题,聚集产业和人口的能力还不强。一些县级市发展条件较好,可以作为重点发展,但主要还是弥补中心城市数量的不足。因此,加快现有中心城市发展和积极培育新的中心城市,更切合河北的实际。
  (五)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有利于更好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土地资源消耗来看,2003年我省11个中心城市以829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设用地承载了988.38万人的城镇人口,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84平方米;而同期县级市、县城分别以300.11平方公里、792.62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设用地承载了256.62万人、675.47万人的城镇人口,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分别为116平方米、117平方米。建制镇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低于县城,农村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更低于建制镇。当然,以我省地处的纬度和自然条件,人均84平方米的城市建设用地确实偏紧,其中很大程度地存在土地超强度开发和空间环境质量差的问题。但中心城市由于一定的聚集规模和发展能力,确实具备了土地集约利用的条件。从水资源消耗来看,中心城市虽然人均生活用水量高于其它城镇和农村,但这主要是文明进步的需要造成的。由于统计资料的原因,虽然我们不能用准确的数据说明情况,但中心城市的工业节水措施最健全、节水工艺最先进和居民生活节水意识最强、节水设施最好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污染代价来看,11个中心城市污水综合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重分别为49.07%、55.62%,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38.27%、33.96%。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代价获取最快的发展,追求低代价的增长,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而在各级城镇比较中,中心城市是资源消耗最低、污染代价最小的集约发展方式,单从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需要出发,我们也必须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争取以最小的土地消耗转移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当前,我省中心城市具有两条重要的发展机遇。一是从全国范围来看,受外资和产业北移的影响,环渤海地区的城市竞争力提高速度迅速加快。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城市功能相对完善和工业基础相对完备,中心城市将会在市场化机制的作用下,在资源配置中居于相对优势的地位。二是从区域条件来看,京津冀北地区正在形成一个以北京、天津为核心,以河北境内其他次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周围聚集一批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城镇密集地区。北京、天津在前一个时期生产要素聚集的基础上,正在逐步完成生产要素的积累阶段,由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组和技术进步,转向聚集和辐射带动交互作用的新阶段。同时,在这一地区一大批区域性基础设施即将建成,这些都利于京津冀地区的进一步协调发展。在区域协作层面,与其它城镇相比,中心城市居于相对优势的地位,会更多地接纳和吸收京津两大城市的产业转移和技术辐射。在区域竞争层面,与其它城镇相比,由于一定的经济实力,中心城市利用京津两大市场也会扬鞭先着。
  只要我们紧紧抓住新世纪头二十年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因势利导,乘势而上,就一定能够以中心城市的突破带动城市化水平的全面提高,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的政策建议
  (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夯实中心城市发展基础。加快发展壮大中心城市,核心是把产业做“壮”, “壮”是“大”的基础和前提,“大”是“壮”的结果和外在表现。
  1、继续做强传统产业。在工业化中期阶段,中心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城市工业的发展为基础。要继续做强钢铁、医药、石油化工等我省传统主导产业,着力构筑中心城市发展的支撑点。要坚持采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更新落后的技术装备,淘汰过剩的低水平生产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
  要高度重视发展污染轻、耗能少、运量小,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的“都市型工业”,拓展就业空间。在新上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选择就业岗位多的项目;在选择生产工艺时,要特别注重适用技术的选择,切忌一味追求设备的技术含量,只要自动化水平不足以影响产品质量、不足以影响企业的利润率,就应当尽可能多地使用人力资源。当前,要十分注意“退二进三”以后城市工业的“空壳化”问题。治理城市工业污染,其主要手段应该是调整工业在城市中的布局、增强企业治污能力、强化城市工业的环境监管、在工业区和居住生活区之间安排必要的绿化隔离和过渡,防止“退二”以后不能“进三”和“退二”以后进住宅和房地产的问题。
  2、抢抓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机遇。按照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从“起飞”阶段步入持续增长阶段,主导产业将从轻纺工业逐步转向重化工业,而重化工业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装备制造业。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在于我们能否提升装备制造业,从而带动整个制造工业的发展,使我省切实成为“世界工厂”的一个重要车间。目前,东北地区提出要把装备制造业成为振兴东北庞大计划的“引擎”,广东把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作为加速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建设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传统上,我省产业结构偏重,钢铁、石油化工等重化工业竞争力较强,在电力、冶金、机车等装备制造领域有着一定的产业基础,具有发展装备制造业的良好条件。发展装备制造业要依托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中心城市,率先突破,避免走上个世纪末期我省轻工业发展步人后尘的老路。
  要发挥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京津技术、人才优势和研发力量,建设京津高新技术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制造装配基地,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考虑资金、技术、人才和熟练劳动力等发展条件,高新技术的发展切忌遍地开花,主要精力应当放到有条件的中心城市。
  3、壮大第三产业。2003年,全省11个中心城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41.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中心城市要在继续大力发展和提高传统第三产业的同时,积极培育扶持物流、旅游休闲、文化传媒、中介服务和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金融保险业要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到我省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金融服务能力;旅游业要重点增强中心城市的旅游服务功能,努力降低我省旅游业的季节性影响,适当延长平均每个游客的旅游时间。商贸流通业要积极发展现代商业业态,调整、改造和提升中心城市内部专业批发市场。发挥毗邻首都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出版、广电、会展等文化传媒产业。
  4、坚持产业集约发展。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办好中心城市的各类开发区。按照中心城市的功能分区,着力办好城市工业区。建设一批具有全局带动作用的大型工业项目,以优势产业为基础,以项目为依托,引导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集聚,在中心城市形成产业协作紧密、创新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产业集群,提高产业基础设施规模效益,增强产业的技术和制度创新能力,打造信息、技术、品牌和协作新优势,不断补充和扩大集聚规模,提升中心城市整体竞争力。
  (二)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引导中心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1、突出城市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限制。中心城市一般规模相对较大,因而保护资源和改善环境的任务相对较重。制定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必须首先考虑到城市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一是合理确定城市产业结构,尽可能选择占地小、耗能低、耗水少、效益好的工业企业,坚决杜绝高污染工业企业。二是充分发挥城市绿化对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既要继续重视城市公共绿地、配建绿地和环城绿带的建设,更要重视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防护绿地的建设,把城市绿化的景观作用和生态保护作用很好地结合起来。在中心城市整体上作大、做强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张家口、承德两个中心城市发展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限制。
  2、合理确定中心城市的布局结构。正确把握中心城市所处的发展阶段,采取适合不同城市发展特点的城市布局结构。目前,我省大部分中心城市采取分散组团式布局结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并不是每个中心城市都适合采取组团式布局结构。对于那些规模比较小、尚处于典型聚集阶段的中心城市,还应该继续采取集中式布局,避免过度分散而丧失聚集效益,违反城市的发展规律。省会石家庄,则要抓住这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的需要,及时创造条件实现分散组团式布局结构,使外部组团与主城区共同承担城市的功能,避免城市无序扩张和摊大饼。省域北部地区的重要中心——唐山,则要紧紧抓住曹妃甸港建设机遇,把曹妃甸工业区作为中心城市的重要一极,进一步完善组团式布局结构。
  3、健全城市规划体系。要进一步搞好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与完善,构筑适应中心城市发展特点的城市规划体系。一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形成中心城市与各级城镇协调发展的良性机制。二是大部分中心城市都应当组织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安排。三是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并为当前日益深化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服务。
  4、挖掘和塑造城市特色。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作出整体构思和安排,提高城市空间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艺术水平,提高城市建设的文化内涵,努力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中心城市。
  (三)创新和完善土地管理工作机制,破解中心城市的发展难题。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建设用地指标的短缺将是影响中心城市发展的关键。破解这一难题,必须正确处理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坚定不移地贯彻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基础上,创新和完善机制,实现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双赢,走出一条土地资源消耗少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道路。一是用足用好国家关于“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安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数量和规模,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解决村庄建设用地盲目外延问题。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和空心村治理活动,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合理、集约利用,并尽可能腾出更多的建设用地空间。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增加较少的基础上,优先保障中心城市发展用地,保障工业化和项目投资的用地需求。
  二是用足用好国家关于“在确保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前提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地安排”政策,在各级城镇发展用地上优先满足中心城市发展用地需求。把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和挖潜改造的精力,重点放到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水平高的独立建制镇、县城和县级市上,千方百计地提高这些城镇的土地利用效率,为中心城市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条件。
  三是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确保两项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上协调一致。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在考虑城市工程地质条件、防洪、防潮、抗震、水资源保护等安全因素和城市布局结构完整性基础上,尽量使用废弃地和少占用耕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在保证基本农田总量和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划定基本农田,合理调整位置和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划基本农田,在城市远景发展方向上尽可能少划基本农田。
  四是在中心城市的建设和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节约用地和合理用地指导思想,坚持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和挖潜改造的原则,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既要防止土地超强度开发,破坏城市环境,更要防止降低土地利用效率和浪费土地。
  (四)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增强城市建设活力。一是中心城市由于城市规模大、发展历史比较长,一般具有庞大的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是增强中心城市建设活力的重要内容。必须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放市政公用资本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利用中心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市民承受能力较强的优势,率先实行市政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化要求的市政公用产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政府补贴机制。为积极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改组改造市政公用企业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创造条件,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政公用行业运行机制。
  二是利用中心城市的规模效益,让利于民,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制,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发展。广泛采用BOT、TOT等多种方式,吸引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走市场化建设的新路子加大增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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