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省建设厅-建设资讯-专题-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调研报告
2004年赴广东省城市化考察报告
河北省城市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5-05-25 00:00   
字号 [ ] [ 背景颜色    ]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

  3月8日至14日,柳宝全副省长带领省建设厅、发改委、国土厅、民政厅、环保局负责同志和部分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赴广东就城市化工作进行了专题考察。在当地政府的精心安排下,考察团与广东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了城市化总体部署和政策措施,实地考察了广州、中山、珠海、东莞、惠州五市和沙湾、古镇、小榄、长安四镇。广东省敢为人先的竞争意识、举省一致的认识和行动、工业立市强市的发展之路、强有力的规划整合措施、求实创新的政策机制,给考察团成员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东省城市化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把城市化作为一大战略来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初步实现了从城市规模扩张向城市品质和环境提高的转变,从工业化发展向工业化、城市化协调发展的转变。
  (一)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城镇体系不断完善。2003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57%(“五普”人口统计口径)。GDP总量达到13450亿元;人均GDP达到2037美元;全部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328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13亿元。其中,珠三角地区城市化水平达到72.7%,人均GDP达到4499美元。
  目前,广东已形成户籍人口规模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2个(广州、深圳)、超过100万的大城市4个(佛山、珠海、汕头、湛江)、超过50万的大城市9个、超过20万的中等城市16个、中心镇275个。特别是珠三角地区迅速崛起,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羊,形成了一个影响亚太地区、具有城乡一体化特征的都市连绵区。东莞、中山两市直接管理区(街道办事处)、镇。东莞市常住人口达到660万人,中山市常住人口达到250万人,分别是户籍人口的4倍和2倍,形成了以主城区为核心的城市化地区。与此同时,以汕头、湛江为中心的东、西两翼城镇密集区初步形成,北部山区城市化稳步推进。
  (二)中心城市发展强劲。2003年,广州市的GDP达到3000多亿元,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财政收入超过1100多亿元,常住人口达到1020万人。中山市GDP达到497亿元,总税收9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1亿元,常住人口达到250万人。珠海市实现GDP47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9亿元,常住人口达到120万人。东莞市实现GDP947.5亿元,财政收入总额206.41亿元(含海关收入),可支配收入67亿元,常住人口达到640万人。惠州实现GDP590.97亿元,财政收入总额140亿元,地方可支配财政收入27亿元。珠三角地区中心城市的工业和第三产业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发达,充分发挥了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中心镇发展取得突破。通过产业集聚、工业进园和乡镇撤并,催生了一大批充满生机活力的中心镇。2003年,沙湾镇实现税收4.02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36亿元,常住人口达到12万人。古镇镇实现税收3.6亿元,可支配收入1.75亿元,常住人口达到13.6万人。小榄镇实现工业产值238亿元,常住人口达到35万人。虎门镇实现税收28亿元,常住人口达到80万人。这些中心镇的经济总量和常住人口规模已相当于我省中等城市,有的甚至达到了大城市的规模,正逐步成为中心城市的卫星城或重要组团,具有很强的集聚力和发展活力。
  (四)区域经济取得协调发展。在珠三角地区,“1小时经济圈”已经初露端倪。通过建立城镇发展协调机制,推动了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的协调。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促进了深港、珠澳合作,广佛、深港、珠澳三个功能互补、互相支撑的经济区正在形成。近年来,省财政拨出370亿元支持相对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使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融入珠三角经济圈,对于实现这些地区的跨越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城市化对农村发展拉动作用明显。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突破4000元,预计达到4053元,比上年增长了3.6%。其中增收的主要来源是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增幅高达17%。珠三角地区已有超过50%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各类企业务工。
  二、广东省推进城市化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市化战略。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GDP以年均13.4%的速度增长。根据最新统计,广东的GDP占全国1/9,税收占全国1/7,进出口总额占全国1/3,城市化也远远超出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广东并没有满足现有的成绩,而是把视野放宽到东南亚经济圈,提出了到2010年珠三角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20年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全省上下充满了敢为人先的竞争意识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在最近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广东省长黄华华提出“要继续加快广州、深圳两大中心城市和珠三角的发展,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并表示广东一定要、而且一定能继续当好全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广东省把城市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战略。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1月份,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张德江、黄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省城市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准备出台《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省长为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配备事业编制5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所到之处,各级党委、政府都把推进城市化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二)工业化和城市化并举。广东省准确把握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把产业发展作为城市化发展的原动力,把产业聚集作为人口聚集的基础。一是坚持工业立市强市。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对广东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去年完成工业增加值6000多亿元,占GDP总量49%,拉动经济增长9.2个百分点。在粤港澳合作当中,广东的定位是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二是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广州大力发展汽车、石化、钢铁、造船等支柱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惠州攥紧石化和IT两个拳头,把两大产业融进世界经济发展潮流中,发展前景不可估量。沙湾镇大力发展珠宝产业,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达到80%。古镇镇灯饰产业销售额达到80多亿元,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60%。小榄镇是驰名的五金、电子音响制造业基地。虎门镇服装产业年销售额达到100多亿元,成为继大连、北京、宁波之后的我国第四大服装生产基地。三是非公有制经济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全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已经占全国1/4。到2002年底,仅东莞市一家,实际利用外资就达到154.2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1.4万多家,其中有世界排名前100强的企业13家,跨国公司124家,境外上市公司800家。美国杜邦、瑞士雀巢等全球知名企业纷纷落户东莞。中山市从1998年开始国企改革,转制面达到96%,外资和民营经济发展很快,2003年进出口贸易达到130亿元。四是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发展县域经济。2002年,广东有120多个建制镇财政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1亿元的超过90个。2003年省确定的63个试点专业镇,GDP总量已经超过1400亿元。五是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沙湾镇大力推进“产业进区,工业进园”,将105个分散的工业点调整为30多个集聚点,升级提档,提高了规模效益,增强了竞争实力。小榄镇规划了2万亩的南部科技园区,2000年开始兴建,产值连年翻番,2003年达到29.5亿元,2004年预计达到45亿元。东莞市将全市调整为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东部工业园、虎门港工业园三大园区,改变了分散经营、土地消耗大、污染严重的局面。
  (三)发挥规划在城市化建设中的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广东省从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和灵魂、规划决定着城市化发展方向和质量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做好规划工作。一是规划体系完善、规划设计水平高。各级政府舍得投入,仅去年一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经费就有3.5亿元。中规院等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单位纷纷设立分支机构,极大地提高了规划设计水平。经过多年努力,形成了层次分明、边界清晰的城市规划体系。省政府出资1000多万元,会同建设部组织编制了《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发展规划》,对珠三角地区城镇空间结构、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源和环境保护、人口集散和城镇职能等做出了科学的安排。确立了以加快珠三角城镇群发展为中心,带动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发展的总体思路。广州市组织编制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确立了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目标,提出了“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的城市发展新战略。二是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显著。广深、广珠轨道交通和港珠澳大桥的选址和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广佛、深港、珠澳大都市圈的发展;京珠、广湛、粤赣高速公路的建设,促进了韶关、湛江、梅州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根据规划,广州市城市中心正在向南部番禺方向转移,新白云机场带动了北部大型客流、物流中心建设,以珠江新城的中央商务区带动了传统产业向东部港口转移,以广佛轨道交通加强了西部与佛山的联系。三是加强政策和技术层面的引导。广东省先后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城市广场指引》、《广东省村镇规划指引》等一系列技术政策,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四是建立规划决策和执行相分离的规划工作机制,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化。目前,《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将提交省人大审议和颁布实施。其主要思路是:没有编制控详规的地块不得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规划审批、实施和调整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设市城市成立包括专家和社会人士在内的规划委员会。
  (四)大胆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制度创新。面对阻碍城市化发展的制度和体制矛盾,广东省没有回避,敢于正视,从理论上认真研究,在实践中大胆探索。
  1、调整行政区划,解决城市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9个县级市撤市设区,有效拓展了中心城市的发展空间,也解决了“一城多府”的矛盾。撤并279个镇,对资源进行了重新配置,增强了中心镇的实力,扩大了竞争优势。
  2、通过土地置换,解决城市发展用地不足的矛盾。广东省实行异地开发、补充耕地和跨年度耕地动态平衡制度,允许在县域、市域和省域范围内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允许5年内跨年度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对中心镇实行用地倾斜政策,中心镇耕地保护指标可适当低于其他非中心镇,或通过置换等手段将分散的建设用地指标向中心镇集中。
  3、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固化。广州市番禺区对包括集体土地、标准厂房、商铺在内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进行固化,保留进城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的分配权,促进了农民进城和身份转变,形成了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新机制。
  4、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东莞市采取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包括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5、减免税收,降低门槛,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广东省政府规定,对进入小城镇的个体工商户劳务收入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营业税;对进入中心镇设立的民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工商部门允许其注册资本分步到位,一年内补足。
  6、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珠三角现有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大都采取TOT的形式进行了转让。东莞市16个污水处理厂和3个垃圾处理厂,全部采取BOT方式建设,道路和绿化养护、环卫管理采取公开招投标,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委托企业监理,既提高了管护水平,又节约了管理资金。
  7、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办法。广州市按照“先行试点,积极稳妥,逐步升温,不出乱子”的原则,遵循“不依赖政府投入,不进行商品房开发,发挥集体经济力量”的思路,一村一策,完成了40多个城中村的改造。珠海市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的办法,用3年时间对25个城中村进行改造,实现了政府赢形象、开发商赢利润、群众赢环境的“三赢”。广州和珠海城中村改造的共同特点是改造和改制相结合,在实现物质形态转变同时,实现了从村委会到居委会的社会形态转变、从农村集体经济到城市股份经济的经济形态转变、从农民到城市市民的身份转变,避免了由于制度和体制原因产生新“城中村”的问题。
  8、建设服务型政府,创建良好投资环境。小榄镇成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帮助企业办理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在国家出口退税到位之前,先由镇财政垫付给出口企业。该镇还成立了报关中心和融资中心,帮助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办理融资和担保,吸引企业前来投资。
  (五)加快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全省“十项重点工程”完成投资700亿元,用于区域交通和能源电力、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2002年,省财政补助2亿元用于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广州市从1998年至今连续6年投资900多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斥资建设了新白云机场、新体育馆、新会展中心等一大批公共设施。近3年,东莞市每年城建投资都在50亿元以上,城市面貌迅速得到完善。
  (六)加快住宅建设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2003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完成投资1209亿元,比上年增长7.6%。目前,广东省已全面停止机关、企事业单位集资自建住房,杜绝了零星插建;允许房改房上市交易,促进居民二次置业;落实住房补贴政策,提高了住宅的市场化比例。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启动建立了廉租房制度,仅省建设厅每年就安排3000万元用于廉租房补助。
  (七)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区域绿地、环城绿带、道路绿地、出入口绿化建设和江河治理,切实改善了城市环境和面貌。广州市高标准绿化和整治了珠江两岸,珠海市建设了滨海情侣路,中山市高标准绿化了迎宾线,东莞市建成了管理精细、景观优美的东莞大道。这些工程项目建设,注重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营造了优美的都市风景。广州市通过大力整治城市市容环境,规范了城市广告、牌匾。
  (八)高度重视中心镇建设。广东省对重点扶持的275个中心镇,从规划编制、建设资金、税费返还等方面给予一系列政策扶持。省财政厅从2003年起连续3年,每年拨出2500万元作为全省中心镇的规划补助资金。在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返还等方面给予的10点扶持政策,使中心镇的财力普遍提高了10至20个百分点。省、市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整合资金,优先向中心镇倾斜,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具备条件的中心镇,依法设立了独立的财税机构和镇级金库,实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
  三、对推进我省城市化工作的几点建议
  与广东省相比,我省城市化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一是从发展情况来看。我省2003年城市化水平达到34.5%左右,落后广东13.5个百分点。广东有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等一批大而强的区域中心城市,通过整合区域资源,发展了东莞、中山、汕尾、河源等一批新兴的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而我省区域中心城市不大不强,大中城市数量偏少,在城市化发展中未能起到应有的领跑和带动作用。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县级市、县城和建制镇,已经完全融入中心城市,成为珠三角都市连绵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省县级市、县城规模偏小,建制镇发展质量不高,仍然处于点状聚集的初级发展阶段。
  二是从发展的动力和基础来看。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对外开放程度很高,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外,外资和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打造了一个个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经济发展充满活力。而我省大部分城市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相当于广东一个县甚至一个镇,聚集财富能力很差,民营和私营经济比重低,缺乏发展的活力。虽然两省都同时存在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问题,但工业化发展的阶段和基础差异较大。
  三是发展的意识来看。广东省城市化工作已经形成上促下劲、协调联动的态势,从省到市、县、镇,从党委和政府到各部门、社会各界,都在研究城市化、谋划城市化,自觉地把各项工作与城市化结合在一起,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不争论,对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不议而不决,敢于突破旧的体制和政策框架进行探索。在省委六届三次全会提出城市化战略以后,我省先后召开了两次座谈会,起到了破题的作用,做了一系列的推动工作,但明显感到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忧患意识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工作被动。
  四是从发展措施来看。广东省推进城市化工作机制灵活,措施得力,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关于行政区划调整、土地、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在市政公用事业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基层党委、政府不拘泥于现有政策文件,勇于创新,表现出了强烈的首创精神。而我省除户籍制度改革以外,至今没有出台其他具体政策。基层对于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普遍存在畏惧心理,等政策、要资金,徘徊观望。
  通过去年和今年的两次考察,深深感到,我们处在一个难得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也同时处在一个充满竞争和挑战的时代。我们不仅要学习先进省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更要通过对比看到我们存在的差距,准确把握自己发展的历史方位。要进一步坚定发展的思想,树立竞争的意识,紧跟时代前进的脚步研究新举措,形成新思路,酝酿新突破,切实加快河北城市化发展的步伐。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城市化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是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迫切需要;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要精心准备,开好全省城市化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亲自动员和全面部署,务求在全省上下统一思想,形成举省一致的认识和行动。
  (二)尽快研究出台推进城市化的政策措施。推进城市化,几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是加快发展面临的全新课题,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按照制度创新的原则,尽快出台《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化战略的决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实施城市化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为城市化发展营造良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在促进产业聚集、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优化行政区划结构、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等方面,要拿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增强城市化发展的活力。要坚持尊重群众和基层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省、市、县、镇多方面积极性,鼓励基层政府开展有益的探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大胆的改革创新。
  (三)把推进城市化与四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要坚定不移地抓好项目投资、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对外开放四项重点工作,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形式,打造产业集群,发展特色经济,实现工业立市、强市。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优化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利用京津的科研力量和研发成果,建设京津高新技术科研成果的转化基地和制造装配基地。广泛采用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目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广泛吸引各方面的资金,包括沿海地区的内资企业到各级城镇兴办企业。实行“工业进区”、“产业进园”,集中建设工业园区,降低配套成本,提高竞争能力,以产业的聚集促进生产要素和人口的聚集。
  (四)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继续加大规划工作投入,转变规划观念,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敢于和舍得引进高水平的规划设计队伍,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创新城市规划体系,加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大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工作,切实发挥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对城市间发展矛盾的协调作用,努力形成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发展良性互动的局面;发挥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基础作用,增强城市总体规划的弹性和对城市发展变化的适应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布局结构。创新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建立规划决策和执行相分离制度,提高城市规划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最大限度地降低规划执行的随意性。
  (五)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加速变化,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出让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将土地出让金和增值收益的70%以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激活无形资产,全面开放市政公用资本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大力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建设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争取2到3年使外资和民间资本占市政公用资产的比重达到50%以上。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领域推行特许经营制度,3年内实现国有资本的全部或部分退出。广泛采用BOT、TOT等多种方式扩大融资。加大投入总量,优化资金投向,加快区域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化建设的园艺水平、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的景观艺术水平,迅速改善城市环境和面貌。强化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
  (六)加大对重点镇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重点镇发展的意见》,对重点镇发展给予更大的政策支持。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省直有关部门涉及小城镇发展和建设的资金,集中资金,落实项目,对口扶持,确保向重点建制镇倾斜。重点建制镇依法设立独立的财税机构和镇级金库,建立稳定、规范、有利于重点镇发展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确定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方面的返还扶持政策,增强重点镇的发展后劲。
  (七)切实加强对城市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广东、浙江、山东的做法,成立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由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的“河北省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城市化工作研究和政策协调力度,加强城市化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负责日常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城市化工作的各项部署。办公室配备必要的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精简、高效、协调、规范的原则,理顺设区市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继续办好市县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开展重点建制镇镇长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驾驭城市化工作的能力。

                  河北省城镇化考察团
                   2004年3月18日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