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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初选住保试点街道 建立保障房项目督管员制度
  2007-08-24 08:54    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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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北京市区县级的住房保障机构筹建及审核体系建设工作进展顺利,18个区县加上亦庄开发区,将全部建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住房保障领导小组,11个区县已经初步选定16个试点街道,5个区县将在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开始后,在全区同时开展审核工作。

    今年6月7日,《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市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今后本市市区两级政府将共同承担住房保障职责,建立市、区县、街乡三级住房保障管理体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由过去市里集中建设和管理调整为以区为主、市和区县政府共同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区县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在建设机制上,由过去政府组织、企业运作改变为政府运作、企业参与,由过去单一集中建设改变为集中建设与配套建设相结合,加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

    为了更好地推行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各区县积极开展住房保障机构筹建及审核体系建设工作,陆续建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宣武区、通州区、顺义区均由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区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已初步确定设在建委,拟设立廉租、房改、危改等职能科室;区级审核窗口也初步确定,拟设立在建委或房管局的办事大厅。在此项工作推进过程中,海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在成立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筹建住房保障办的同时,重点抓好基层住房保障组织机构的建立。海淀区由区长林抚生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住房保障机构编制问题,要求在各街道社区管理科成立地区住保办,明确规定了每个街道增加1至2人专职承担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相关街道将增加相应的工作人员。在落实好机构编制的同时,海淀区积极做好政策研究和区属保障住房项目推进工作,初步拟定了海淀区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准备在选取街道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铺开。

    与此同时,各区县试点街道的选定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其中,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的试点工作于今年5月底率先于全市启动,并于8月20日完成对首批180户申购家庭的媒体公示工作。

    截止到目前,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顺义区、通州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延庆县11个区县已初步选定16个街道为试点街道;西城区、石景山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5个区县则确定了“不单独挑选试点街道,等待全市保障性资格审核工作开始后,全区同时开展审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东城区、昌平区、亦庄开发区的试点街道也正在选定中。

    建立保障房项目督管员制度

    本报讯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展,本市已建立起项目督管员制度,在每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设立一名督管员,定期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报项目进展状况。为加强开发企业与政府的联系,“项目督管员”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共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市、区、企业三级管理体系,确保今年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房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另据了解,在西三旗、金顶街、造甲村、红狮涂料厂、清河小营等5个两限房项目确定项目主体后,为加快推进上述项目的组织实施,市建委加强项目调度,逐项落实实施事项、责任单位,并明确各项目必须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时间组织开工建设。

    建设部肯定北京住保试点

    又讯 日前,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带队调研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听取市建委关于保障房建设情况汇报,并到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办事处及红土店社区保障房资格审核受理窗口进行视察,市建委主任隋振江、副主任张家明陪同调研。

    齐骥副部长对北京市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相关政策,并积极探索在宣武区开展试点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北京市保障房工作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的精神要求,试点工作切合实际,要认真总结,逐步推广宣武区保障房试点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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